近年來,我國國民經濟實現了持續高速增長,這種增長基本上是建立在海量的固定資產投資和出口需求基礎上的。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后,我國的出口需求銳減,國內需求(特別是消費需求)嚴重不足對于經濟穩定與增長的影響日益凸現出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消費支出不斷上升,但GDP上升更快,導致消費率(消費支出占GDP的比重)屢創新低。根據《國際統計年鑒》(2012)提供的數據,大部分OECD國家的居民消費率均在60%以上,而美國、土耳其等則在70%以上,為中國的兩倍多。顯然,我國長期偏低的居民消費未能對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提供有效的支撐。
在擴大內需、提高國內消費的政策體系中,稅收制度及稅制結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而言,征稅會降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降低居民的消費能力,導致居民消費需求萎縮。但是,為了滿足公眾對公共服務的需求,政府是不可能不征稅的;那么,給定政府的征稅水平,如何設計稅收制度才能夠降低對居民消費的影響呢,如何調整稅制結構才能發揮其刺激消費的作用呢?
稅收制度大致可以分為貨物和勞務稅(貨勞稅,又稱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及其他稅四大類。其中,貨勞稅對商品和勞務征稅,主要包括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和關稅等。一般而言,貨勞稅容易通過漲價的方式轉嫁給購買方,從而導致價格的上漲。在價格普遍上漲的條件下,貨勞稅會產生收入效應,降低消費者的實際可支配收入,從而降低居民的消費需求。當然,貨勞稅的征收也會產生替代效應,即在當期消費與儲蓄(未來消費)之間形成替代,從而降低當期消費而增加儲蓄。當然,如果注意到貨勞稅的累退性,那么它還可能惡化居民間的收入分配不均衡狀況;如果居民的貧富差距越大,其整體的消費傾向越低,消費水平就會大受影響。
所得稅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者是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及其他所得征稅,而后者是對個人的各種所得征稅,可見二者對居民消費的影響是不同的。按照經典稅負轉嫁理論,企業所得稅不會影響企業的生產規模及商品定價策略,因而不會影響商品的供求及居民的消費。但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會降低資本的收益率,緩解資本與勞動力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整個社會的消費傾向及居民消費需求。當然,從長期來看,隨著資本收益率的降低,投資方必然會調整資本投入的方向與結構,從而將部分稅收負擔轉嫁給勞動和消費者。但這個過程仍然會降低資方和勞方及普通消費者之間的貧富差距,提高居民消費需求。一般認為,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會直接降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從而降低其消費需求。但我們更應該注意到,累進個人所得稅對社會貧富差距具有非常重要的調節作用,從而能夠提高整個社會的消費傾向及居民消費需求。
財產稅包括房產稅、車船稅、贈與稅、遺產稅等稅種。財產稅不易轉嫁,具有明顯的財富效應,從而降低居民的消費需求。當然,財產稅的征收實質上是對儲蓄的征稅,從而會對消費與儲蓄之間的選擇產生替代效應,即以當期消費代替儲蓄,從而擴大當期消費;另外,財產稅的征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貧富差距,從而提高社會的消費傾向及居民消費需求。
由此可見,在我國的稅收制度框架中,貨勞稅對居民消費的需求整體上是負面影響,所得稅對于居民消費需求的影響則基本上是正面的,而財產稅對居民消費需求的影響則較為復雜。從實證研究的結果來看,大部分研究認為貨勞稅對居民消費具有擠出效應,所得稅對居民消費具有擠入效應,而財產稅對于居民消費的影響則尚未取得一致性的意見,部分研究認為是擠出效應占優,而部分研究則認為是擠入效應占優。因此,我國以貨勞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不利于提高居民的消費需求;要擴大內需、刺激消費,必須切實優化我國的稅制結構。
在我國現實的稅收制度框架下優化稅制結構,擴大消費需求,大體上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通過“結構性減稅”切實降低民眾的稅收負擔水平,提高國民的實際可支配財力。無論是哪種消費函數,都說明收入是影響消費的最主要因素,故而提高國民的實際可支配財力是擴大內需、刺激消費的最有效手段。近年來,我國不斷通過結構性減稅措施刺激經濟發展,比如2008年的兩稅合并(企業所得稅改革)、2009年初的增值稅轉型改革、以及2009年以來頻繁的出口退稅改革、個人所得稅改革等都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國民的實際負擔率。實際上,今年上半年財政部門提出了一系列結構性減稅措施,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結構性減稅的規模尚可進一步擴大。
第二,通過“結構性減稅”逐步降低貨勞稅占全部稅收收入的比重,減輕貨勞稅對居民消費需求的負面影響。要繼續擴大“營改增”試點范圍,降低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增值稅適用稅率,緩解增值稅的累退性;同時,繼續推動消費稅改革,適度提高高收入階層的稅收負擔水平,進而降低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進一步深化關稅制度改革,完善關稅完稅價格的核算方法與出口退稅制度,逐步降低關稅對國內價格波動的影響。
第三,通過“結構性減稅”穩步提高所得稅占全部稅收收入的比重。這并不是要直接增加所得稅稅負,而是要通過完善所得稅制度,并通過貨勞稅占比的下降穩步提高所得稅占比。在此過程中,要重點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實現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制度框架,逐步提高個人所得稅占全部稅收收入中的比重,并提高其對收入分配的影響能力。企業所得稅的重點是落實結構性減稅措施,降低中小企業及微利企業的所得稅負擔,并提高其投資者的可支配收入。
第四,逐步完善財產稅制度,穩步推廣對存量房產征收的物業稅(或房產稅)制度。需要進一步摸索對存量房產征收的物業稅改革路徑,完善稅收征管制度,提高征管能力,盡快將其推廣到全國所有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