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機構在多年的發展過程中已經具備了一定的風險防范意識和防范能力,為金融創新提供了一定的條件。什么時候我們對金融創新的監管理念也能引進“法不禁止皆可創新”的原則呢,目前看來還有很長的時間、很多的路要走,我們期盼這個進程能夠縮短。 這幾年,上至中央高層、金融監管機構,下至一般的金融機構、黎民百姓,都在呼喚加大金融改革的力度,加快金融創新。但是,處理好金融創新與風險控制、合規、監管的關系十分重要。古今中外太多的案例表明,要適度創新,否則可能引發金融風險甚至危機。這種平衡某種意義上是一門藝術。 今年年初來,有跡象表明中央和監管層在加快金融創新、金融改革的力度。3月14日,溫家寶總理在記者會上明確表示,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正在積極考慮將溫州的民間金融作為綜合改革的試點之一。4月初,周小川行長率領中國人民銀行調研組一行赴浙江溫州深入了解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有關工作情況,聽取意見建議,指導試點工作,與浙江方面共同研究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啟動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有關工作。接著,深圳出臺系列重大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并已獲國家層面支持,其內容包括與香港試點開展雙向跨境貸款、成立深圳前海股權交易所、擴大代辦股權轉讓系統試點、創新債券市場發展等。這預示著未來中國將有更多城市、地區開展金融創新。5月份,浙江麗水又成為國內首個農村金融改革試驗區。作為全國農村金融改革的先行區和金融創新的示范區,麗水重點圍繞創新農村金融組織服務、豐富農村金融產品、強化金融惠農政策等“八大體系”進行改革。 環顧世界,人們在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的理念上近幾十年取得了很大進步。1980年代以來,無論是美國等發達國家、地區,還是中國等發展中國家、地區的金融監管理念,都在朝“微觀上放松管制,宏觀上加強控制”的方向努力。 1980年3月31日,美國《1980年存款機構放松管制和貨幣控制法》(簡稱《美國1980年銀行法》)經卡特總統簽署正式生效。它標志著美國銀行立法的一個轉折點,被稱之為1913年聯邦儲備法通過以來最重要的立法,其最主要的精髓也是“微觀上對存款機構放松管制,允許其大力創新,但是宏觀上又大力加強(貨幣)控制”。 記得中國老一輩革命家和財政經濟專家陳云先生在改革初期曾有一個著名的“鳥籠經濟理論”。把社會主義制度比作鳥籠,把經濟體制和經濟發展運行方式比作籠子里的鳥兒,鳥兒在鳥籠里可以任其自由飛翔,但不可以飛出鳥籠子。“鳥籠子”經濟理論一直是學界爭論不休的問題。支持的人認為這是從國情出發,在宏觀掌控上具有方向性原則性的理論,在一定時期內應預堅持;
而反對的人則認為沒有脫離計劃經濟的范疇,是制約改革開放實行市場經濟的“絆腳石”,應予揚棄。尤其在中央提出要“毫不動搖地堅持改革方向”的今天,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強調了市場地位優于政府地位的問題,使反對“鳥籠子”理論的人有了更大的底氣。我認為,有一點是不能忽視的,中國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只“鳥”還在籠子里,僅僅是籠子大了一點,實質并沒有根本的改變。讓“鳥”飛,但不讓飛得太遠,飛過了頭就要拉回來,目前仍是這樣。 我想,這一輪“加快金融創新試點的金融改革”也是這樣,必須是在金融宏觀控制(“鳥籠”)中合理、適度、合規的創新,這確實考驗金融監管層和一般的金融機構業者的智慧,它需要一種平衡的藝術:在“鳥籠”中合理、適度、合規創新。一般的金融機構必須認真鉆研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大力進行合法、合規的金融創新;金融監管層也要有服務意識、公仆意識,多為“合理、適度、合規的創新”提供良好的生存環境和服務。 歐美發達國家遵循的是“法不禁止皆可創新”的原則,而中國往往是“法規政策允許才可創新”。與美國在金融危機之后提高金融風險的防范不同的是,中國金融機構在多年的發展過程中已經具備了一定的風險防范意識和防范能力,為金融創新提供了一定的條件。什么時候我們對金融創新的監管理念也能引進“法不禁止皆可創新”的原則呢,目前看來還有很長的時間、很多的路要走,我們期盼這個進程能夠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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