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施行,財政預算報告、決算報告被列為應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 今年6月26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預算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明確規定,各級政府應及時向社會公開預決算,從法律制度層面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7月9日國務院公布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進一步要求各級政府定期向社會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情況,并提出縣級政府嚴控“三公經費”的規模和比例。國務院還明確提出要細化公開的內容,尤其是細化中央部門“三公經費”的解釋說明,并明確省級政府兩年內全面公開“三公經費”。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指出,建立完善的預算透明制度需要一個過程。不可否認我國政府推進信息公開取得很大進步,但仍與公眾期待存在差距,這需要政府在完善預算管理制度的同時,更深入細致地向公眾解釋每一筆錢是怎么花的,同時也要把管理制度向公眾公開,讓公眾監督政府有據可依,充分發揮各渠道監督作用,推動政府信息公開透明。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認為,“對于‘三公’監管,應建立綜合治理機制,事前設立‘三公’標準,并經人大批準,這體現在預算編制中要合理;預算執行過程中,‘三公’每個環節都應該有監督;事后有問責機制,這都需要一定時間才能達到我們期待的效果。”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三公經費’公開作為預決算公開的突破口,應做好并逐步細化說明,讓公眾看得懂,這樣政府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的隨意性就會得到遏制。這是以公民權利來制衡政府權力,對中國未來的發展非常重要!眲ξ恼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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