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為止,我國在國家層面共認定了500多家創新型(試點)企業,數量不到全國企業總數的0.01%。但就是這不到0.01%的企業,2010年的納稅額卻占全國企業的20.3%,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更占達到了26.5%……創新型企業的實力和競爭力可見一斑。但是,我們也不能過于樂觀,目前我國創新型企業數量依然有限,尚缺乏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創新成果,提升和改進的空間很大。尤其是在創新資金方面,還顯得后續乏力。 由于相關體制機制不盡合理,制約了社會資本進入,而研發經費的持續快速增加恰是創新的前提條件,不少企業因資金吃緊而導致創新進展不大。與此同時,我國又有大量的民間資本找不到合適的投資門路,無形中造成了資本浪費。一個愁的是“無米下鍋”而“吃不飽”,另一個則擔心即便“多收了三五斗”也“賣不了”。 面對這種兩難情形,相關部門可以借鑒近期密集出臺的民間投資鼓勵政策,大膽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創新型企業建設,分散研發風險。在審批程序、準入機制、服務體系等方面,也需要打破不合理束縛,公平對待各類投資主體,早日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資體系。同時,還要切實保護知識產權,規范行業秩序,使我國企業在日益復雜的經濟形勢和愈加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企業是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的主要力量,當前的國際經濟競爭很大程度上是各國企業之間的競爭,培育創新型企業也因此成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必由之路。我們應該在引入社會資本等方面不斷推出新的舉措,形成有利于科技型企業孕育和發展的良好生態,使經濟發展真正走上創新驅動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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