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提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以來,各地積極貫徹落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碰到一些問題。更好地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有必要從三個角度完善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思路。 從人的角度看,應努力滿足人的各種合理需求。人是人類社會一切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作為自然的產物,人具有自然欲求,具體表現為人的生理需要、心理需要、安全需要等。人的自然欲求是人類行為的根本出發點,是推動個人發展和人類發展的基本動力。古人云:“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這啟示我們,人的基本需求的滿足即民生的保障和改善,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基礎。當前,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這一社會主要矛盾沒有變,我們解決各種社會問題的物質基礎還比較薄弱,人們的各種合理需求還不能很好地得到滿足,這是引發各種社會管理問題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應加快推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滿足人的各種合理需求。比如,在改善生存性民生上,應大力發展經濟、加強社會保障、擴大社會救助等;在改善安全性民生上,應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合法權益等;在改善發展性民生上,應發展文化事業、改善生態環境等。通過這些舉措,努力滿足人的各種合理需求,提升人們的生活水平。 從社會的角度看,應努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人是社會的人,社會是人的社會。要維護社會有效運行,就必須不斷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應對社會風險,維護社會秩序。而完成這些任務,基礎在于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極大地激發了社會活力,但在社會公正方面也出現了一些問題,給傳統的社會管理模式帶來了挑戰。因此,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在實踐中,尤其要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健全和完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等,做好群眾工作,化解社會矛盾。二是合理調節收入分配關系,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努力縮小貧富差距,加快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三是加強法治建設,特別是維護司法公正,把法治精神貫穿于社會管理的全過程。 從制度的角度看,應努力健全完善各種相關制度。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提出:社會首先且根本上是一種制度化的政治組織。從某種意義上說,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是制度不斷完善和創新的歷史,社會關系的和諧是人與制度良性互動的結果。因此,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必須努力健全完善各種相關制度。經過90多年的奮斗、創造、積累,我們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這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基本依據。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一些發達國家在不同發展階段逐漸出現的諸多社會矛盾和問題在我國較短時期內集中出現,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矛盾比較突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要求我們結合新的實際繼續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創新,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社會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尤其是要堅持百姓為本、民生為主、服務為先、基層為重,創新社會服務和管理體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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