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意見》將對電信業帶來怎樣的影響?電信業真的為民間資本亮起了“綠燈”?為此,本報記者采訪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副理事長陳小洪。
中國經濟時報:您認為,該《實施意見》是在什么樣的力量推動下出臺的?
陳小洪:大的背景主要有三點:一是,我國現在處于經濟結構調整轉型中,需要轉變機制。二是,受經濟危機的影響,經濟形勢放緩。為了走出經濟疲軟的困境,對相關機制激活經濟的要求更高。三是,在信息化社會,電信服務行業技術進步比較快,影響國民經濟的各個方面,如勞務性質、企業發展等。
在電信領域,相對于電信改革以前已經有很大進步,但是,民營經濟進入的障礙還比較大。出臺這項政策,是我國應對經濟進一步發展和轉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中國的影響的要求;也是建立經濟信息化、社會信息化的要求;更是電信業自身發展的要求。
中國經濟時報:據您觀察,《實施意見》會給電信業帶來突破嗎?
陳小洪:從內容上講,主要有三點進步性:第一,各種增值經營業務將進一步放開;A電信業務仍然強調國有控股,但是減持了。總的來說,已將原來電信管理條例的大框架放開。第二,什么是基礎電信業務,這個解釋很寬泛,比如,全國的IDC也屬于基礎電信業務。過去的解釋具有任意性,民營企業就不好辦,F在比較明確了,也是對民間資本的一種“鼓勵”。所以,我認為有進步,但還是在原來框架內的一種進步,還是需要鼓勵的。舉一個例子,世紀互聯做IDC就有很多障礙。第三,國際業務方面,這項政策提出支持民營企業搞跨國業務。事實上,民間資本經營國際業務的障礙還比較大,國際業務卡得比較嚴,這次提到了之前的條例沒提過的東西,也是很大的進步。
中國經濟時報:有了這樣的突破,民間資本進入電信業真的暢通無阻了嗎?
陳小洪:還沒有。第一,在基礎電信領域,應該是相對控股還是絕對控股?還有待研究。我認為,電信企業的絕對控股不太好。在國際上,日本、德國、法國等都是相對控股,還有一些國家是一家獨大。我們國家在這個方面應該開放得更大,才能打破壟斷局面,創造好的競爭氛圍,給民間投資者帶來更多的機會。第二,電信業務即使開放了很多增值業務,無論是IDC還是ISP,都離不開電信供應商的鏈接和互聯互通,因為都在人家的路上跑。現在,基本上是生存壟斷:電信和聯通,占據南北方;而移動公司是移動網,這個行業有延續,存在一家獨大的問題,民間資本在對其業務的批發轉售中,可能存在價格不合理等現象。那么,這些小的合作者怎么辦?目前還沒有特別的條款保護和支持他們之間的合作。
中國經濟時報:既然還沒做到暢通無阻,那么還需掃清哪些障礙?
陳小洪:首先,過去的基礎電信業務對民間資本的進入限制非常多,只是在國家控股的情況下,允許一定的參與,國家的絕對控股程度還很高。
其次,對各種電信業務的開展,規則非常多。雖然對互聯網的增值業務放得比較開,但也是因為90年代以來中國在信息化過程中,國內主要的電信運營商
(包括廣電運營商)沒有這樣的基礎,反而是民間的以及從國外回來的創業者打開了這個局面。因此,發展得比較好。但是,原有的業務領域,民營資本進入的機會比較小。
最后,和電信管理條例的修改有關:一是,允許民間資本投資,但是強調國有控股,對于這個定義的解釋比較寬泛,有些局域網間的聯系,雖然放開了一些,但是還有很大的壟斷性。第二是增值類業務放得比較開,對民間資本的進入沒有限制,特別是對內容服務商。雖然有很多準入機制,但是,在具體的業務管理上還有一些限制和管制,還存在一定的障礙。
為了讓我國經濟進一步的創新發展,需要體制上的轉變。目前,還沒有進行大的體制改革,對民營經濟的發展和創新不利。
中國經濟時報:《實施意見》的出臺能否吸引民資的進入?會迎來新一輪的投資熱嗎?
陳小洪:我覺得,還是有一定的吸引力的!秾嵤┮庖姟诽岢鲩_放國際業務,是一大進步。但是意見落實過程中,還需要一些細則,我相信,隨后會慢慢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