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歐洲陷入債務危機的陰霾之時,德國的天空看上去是晴朗的。德國聯邦經濟部在日前出臺的一份文件中稱,正是“德國產業界的創新能力讓我們堅強地挺過最近的經濟危機”。 德國把創新和創新能力視為確保當今就業崗位和關系子孫后代福祉的戰略問題。換言之,德國政府對這一問題的重視,無論怎樣說都不過分。這不僅體現在它制定了“高科技發展的戰略”和“新的創新方案”,還體現在加大了對科研的投入,并為企業創新排憂解難。此外德國還設立了獨立的“研究和創新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的任務是,就研究創新和經濟增長的問題每年向聯邦政府遞交一份研究報告。 據德國教育和科研部今年5月發布的報告稱,德國聯邦對研發的投入由2005年之前每年的90億歐元增加到最近的137億歐元。2010年德國的研發投入總共為近700億歐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為2.82%。其中產業界的投入為469億歐元,聯邦的投入為128億歐元。在歐盟成員國中,德國對研發的投入力度是最大的,增加的經費也是最多的。從這里也可以看出,企業是創新投入的主力。 德國教育和科研部2012年關于研發與創新的報告稱,“在出口研究密集型的產品方面,在事關世界市場的專利發明方面以及發表的科學論文上看,我們皆屬于世界領先的國家之一”。比如按人口比例計算,德國發表的科學論文在數量上已經超過美國。這說明德國的科學創新能力在過去幾年已經有了明顯的提高。研發與創新的報告還稱,德國從事研發的科技人員已經超過50萬,為歷史之最。 德國聯邦經濟部在“新的創新方案”中說,德國的優勢體現在創新上,體現在融合了許多工藝技術的名牌產品上。德國企業出口的高科技產品每年達5000多億歐元。在這一領域,德國始終保持著世界冠軍的地位。 “新的創新方案”透露,德國目前有3萬家“研究型”企業,有11萬家“創新型”企業。正是這些企業打造出眾多的名牌產品,讓“德國制造”享譽天下。德國的目標是,到2020年將“研究型”企業增加至4萬家,將“創新型”企業提升到14萬家。 德國對創新的認識是,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是創新的主體,國家只發揮引導和促進作用,同時為企業創新打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和土壤,以利于他們的創新和成長。20年前德國對研發的投入幾乎是公共開支占一半,企業或民間占一半。從聯邦教育和科研部公布的2010年的數據看,企業和民間的研發投入已占德國研發總投入的67%。國家所占的比重只有18%,其余15%為各州的財政支出。換言之,公共支出所占的比重已由過去的50%下降到目前的三分之一。 德國政府把自己的職責更多地放在營造有利于企業創新的外部環境上,比如保護企業和個人的創新成果。德國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規來保護知識產權,包括產品的外形和設計。德國的認識是這樣的:只有當創新或知識的運用可以變為財富或財產時,人們才去追求創新并重視知識的學習與運用。 一種新型藥品上市流通,它的保護期在德國至少是5年。5年之后其他藥廠方可生產同一種藥品。在5年之內,新藥的發明人在市場上獲得的利潤不僅足以抵消其發明的投入,同時還可獲得豐厚的回報。這樣才激發人的積極性去搞發明創造。據悉,中小企業的發明創造占德國每年專利申請的67%。德國的中小企業絕大多數屬于家族企業。每個家族企業幾乎都有其獨特的發明創造,并獲得產權的保護。這是德國中小企業興旺發達的主要原因之一。 除了保護知識產權之外,政府的另一項職責是抓好教育,為企業培養合格的創新人才。德國的人才培養是從幼兒園抓起的。從小培養孩子的好奇心和對技術知識的興趣。各聯邦州對幼兒園的投入并不亞于對中小學的投入。此外,德國對高等教育的投入甚至遠遠高于對科技的投入。這是因為德國政府把為企業輸送人才作為自己更重要的職責,而創新更多屬于企業生存的需要。 在市場環境下,企業要想生存,只有創新。德國本土企業幾乎沒有靠假冒偽劣產品生存的。一是沒有這種環境和土壤。二是代價太高太大,以致沒有人敢于冒巨大的風險去頂風作案。在德國,企業的生存主要靠打拼,靠自己的發明創造和創新贏得市場。政府的職責就是“營造公平和緊張的競爭環境”。因為“有力的競爭是促進創新最好的土壤”。 打造有利于創新的環境還包括為企業排憂解難。比如德國中小企業普遍反映德國勞動力市場嚴重缺乏專業技術人員,而國外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進入德國市場又因門檻太高而被置之門外。針對這一抱怨,德國政府及時調整政策,將外來科研人員移民的年收入降低到44800歐元,專業技術人員移民的年收入降為35000歐元。 德國政府還為扶持創業的風險資本予以補貼。為中小企業打造更加安全的信息網絡平臺。通過“歐洲天使基金”和“高科技創業者基金”等直接參與企業的創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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