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流行這樣一種觀念,認為工業化的實現總要以排擠甚至犧牲農民的利益為代價;生產的發展以大眾消費特別是農民的低消費為代價。這是歷史的誤讀。近幾十年國際史學界的研究成果表明,英國的工業化和社會轉型并非犧牲農民利益,恰是源于農業生產率提高和農民個人原始積累,并伴隨著農民及大眾消費水平的攀升。僅從飲食方面即可窺視中世紀晚期至工業革命前英國農民的消費情況。
歐洲人并非天生的肉食者,14世紀以前,他們與中國農民一樣,飲食的主要成分是碳水化合物。多少世紀以來,面包一直是衡量生活水平的標尺。農民餐桌上除了又粗又黑、硬的像羊皮一樣的面包外,很少發現小麥食品。農民也種小麥,但舍不得自己吃,而是拿到市場上換成貨幣以購買生活必需品和交地租。他們的日常食品是:黑面包、麥糊、簡單釀制而成的淡啤酒(像濃湯一樣)、還有少量豌豆、巢菜、蠶豆、洋蔥頭等。有時農民也吃一些肉類,如雞肉和腌豬肉以及雞蛋。喬叟寫于14世紀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中,農村窮寡婦吃的是黑面包與牛奶,有時也吃一點烤肉和一兩只雞蛋,蛋白質類食品的缺乏是顯而易見的。
英國中世紀有這樣的慣例:當兒子繼承家庭土地等財產后,要與家長達成“贍養協議”,說明財產繼承情況和繼承人的回報,可見契約因素在英國社會發酵之早,滲透之深。贍養協議含有老人應得到的“食物與飲料”一項,后者成為研究農民飲食消費的確切證據。大多數協議表明,每人每年一般可得到谷物12蒲式耳以上。12蒲式耳的混合食物,折合每天約合1.5—1.75磅。現代的饑荒救濟中,每人每天1磅谷類食物是維持生命的基本數量,1.75磅能提供大約2000卡路里,相當于1.6市斤。
在比較慷慨的贍養協議中,提供的食品有面包、濃湯和啤酒。1437—1438年,貝德福德郡一位老農每年獲得12蒲式耳小麥(每天2磅面包)、2夸特麥芽(釀酒,每天可消費2.5品脫濃麥酒)、1配克的燕麥片(用于做湯)。又例如,1380年諾丁漢郡一位農婦,每3周就可獲得1蒲式耳小麥和2蒲式耳麥芽,這是一個較大的數量,小麥用于白面包,麥芽則為啤酒。顯然,境況較好的農民可以吃白面包,定期喝到啤酒。較為拮據的贍養協議,不提供啤酒,只有黑面包和濃湯。
少數贍養協議中提到肉產品和乳制品。例如,諾福克郡的一位老農,在1347年得到了1口豬和四分之一的公牛畜體,從而獲得了足夠的肉食供應,每天食肉0.5磅(大約相當于0.5市斤)。當時農民理想的食物是咸豬肉、香腸和奶酪,這些食品保存時間較長。在偶爾進行的商品稅額評定中,總是少不了咸豬肉,可見其在農民飲食中的重要性。文字材料以及考古發掘表明,在肉產品消費中,首推豬肉,其次是牛排和羊排,牛羊通常在不能提供拉力、牛奶和羊毛之后才被擺上餐桌。總之,14世紀以前,大多數農民都是以面包和濃湯等谷類食物為主,家境較好的農民才能經常喝上啤酒。作為動物蛋白質重要來源的牛羊肉、豬肉和乳制品,消費有限,主要為上層村民享用。
進入15世紀,隨著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英國農民的飲食結構悄然發生變化,主要表現為:第一,小麥消費增長,達到40%以上。第二,肉食增多,這使得鄉村屠戶的生意逐漸興旺起來。第三,酒的消費成為大眾飲食的一部分,農民可以定期喝到啤酒,村莊永久性啤酒館相當普遍。從營養角度看,膳食中面包提供的卡路里比例下降,肉的消費占到食物結構的1/5或更多,品種也豐富起來。肉類、家禽和蛋類,越來越多地擺上了農民的餐桌,蔬菜、牛奶、乳酪和各種水果為居民提供了多種營養。工業革命前的改善尤其明顯。到18世紀中葉,一般農民也以白面包為主食,占到60%以上。飲食習慣進一步改變,18世紀早期每80個英格蘭居民就擁有1個啤酒館。啤酒成為重要產業,僅倫敦的啤酒廠就有上千家。大眾肉食量的增多,被認為發生了一場真正的“肉食革命”。
此外,牛奶的消費極其普遍,即使一個雇工家庭,其收入的一部分也要用于支付牛奶。英國北部地區牛奶消費量更大,一些家庭每天喝掉3公斤!南北平均算下來,每個家庭一天消費0.5—1公斤牛奶是沒有什么疑義的。啤酒的消費更加普遍,葡萄酒、杜松子酒也流行起來,這是物質生活相對寬裕的結果,似不能認為飲食習慣使然。根據1808年的價格水平,估計英國中等農戶每人每周的飲食消費大約需要5先令,包括2磅腌肉,蔬菜,半配克褐色面包,2.3加侖脫脂牛奶,1磅奶酪,5.9升淡啤酒。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民,每人每周消費可達7先令3.5便士,除上述消費外,另有4升淡啤酒,黃油和糖各半磅,還有1英兩茶葉。
糖也是迅速增加的大眾消費品之一。17世紀末,英格蘭已建有50家糖廠,供本國消費外還大量出口到德意志和北歐。1750年,糖廠的數量增加到120家,糖的消費量也增至100萬英擔以上,比17世紀末增加5倍。據估計,當時歐洲的食糖有1/3被英國人消費,人均月消費大約1.5市斤。工業革命前繼續增長。從食糖量的激增,可知咖啡、茶葉和可可的消費亦可觀,因為在這些新飲品中歐洲人有加糖的習慣。
茶葉、咖啡、可可等,在17世紀中葉還是富裕階層的飲品,大約經過一兩代人之后,逐漸成為大眾飲品。1739年倫敦已有五六百家咖啡店,沿街隨處可見。飲茶也蔚然成風。來自中國等東方的茶葉成百倍增長,法國史學名家布羅代爾得出了一個驚人的結論,從17世紀末到18世紀末,歐洲“茶葉消費量增加四百倍”。購買力旺盛的英國人和荷蘭人,迷上這一新興飲料,奉為時尚。布羅代爾告訴我們,如果知道那個時代“最貧困的英國人每年消費五到六磅茶葉,這一下我們就明白這項奇特的貿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可見,過于看重商品出口能力,是片面的,其實較大規模的進口某種大眾消費品也是一種能力,而且是更重要的能力。大眾購買能力,意味著生產能力和市場消化能力,也是創造能力和持續發展能力的溫床。
工業化前,農民仍是大眾的主體,農民的購買力真正代表了國民的消費水準。1745年,英格蘭一位富裕農民被描寫為“享有人生一切舒適”;他的雇工“動身去耕地前先要喝茶”。這說明一定的消費水準已經衍生為相應的消費習慣,即使一個雇工,也要喝茶,也要吃肉蛋、蔬菜和奶酪,多少也要有啤酒或布丁。據記載,漢普郡農場雇工一日三餐的菜單如下:早餐是牛奶、面包和前一天剩下的咸豬肉。午飯是面包、奶酪、少量的啤酒、腌豬肉、馬鈴薯、白菜或蘿卜。晚飯是面包和奶酪。在星期天,人們通常還可吃上鮮豬肉。在北安普頓郡,雇工的三餐分別為:早餐有腌肉、奶酪,午餐有面包、啤酒、烤肉(或煮肉)和布丁,晚餐和早餐大致一樣,外加少量啤酒。一位史家分析道:18世紀英國農民的熱量攝入與20世紀60年代欠發達世界的水平相當接近,蛋白質和脂肪攝入量的不足也頗為相似。
不僅如此,很久以來農民進餐開始增添一些禮儀,吃飯不完全為填飽肚子,還要求某種氣氛和舒適感。飯桌上鋪著亞麻布或粗帆布,僅有的一把椅子由男主人享用,其他人坐在長凳上。在較富有的家庭,飯前要洗手,使用金屬盆和亞麻布的毛巾。較貧窮家庭的餐桌上,也擺著裝飾性的陶瓶。他們認為,吃飯能維持家庭成員的和睦,正像教堂里圣靈降臨節的啤酒能增強公眾的社區意識一樣。
還需說明的是,16、17世紀以后,英國社會分化出一批生活窘迫,需要社會救濟才能生存下去的人,被稱為“貧民”。不過數量不多,他們的生活水平隨著整個社會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在上升。盡管肉吃的很少,最窮的家庭每周吃肉不超過兩天或每周吃肉不超過一次。但他們還是有吃的,并沒有挨餓。當時各種濟貧機構檔案,留下了關于窮人飲食的規定,頗為詳細。1687年倫敦圣·巴塞洛繆收容所日常飲食包括:285.3克小麥面包,1.7升啤酒,2品托湯、肉湯或牛奶糊。每周一、二、四和周日4天吃肉,每天170.1克。其他不吃肉的三天吃黃油和干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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