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對媒體表示:“內地供港食品的安全率達到了99.999%。”另據此前澳門公布的數據,內地供澳食品合格率達100%。看到這一組數據,筆者為香港同胞感到高興的同時,也情不自禁想問一句,內地食品的安全率又如何? 根據媒體刊載的“官方數據”:多年來,內地食品出口合格率均保持在99.8%以上,而內銷食品經歷了“多年整頓”,合格率只有一個模糊的“90%左右”。且不說數字有差異,供港和出口類食品與內銷食品的檢驗標準也有差異。實際上,內地食品安全事件的層出不窮,已經增添了足夠多的注腳。 這種差異,不只是存在于食品品質上,更存在于消費者的心理感受上。記得多年前內地乳業深陷三聚氰胺問題時,蒙牛集團高層就對香港媒體直白表示:蒙牛發到香港的產品和內地的產品是不一樣的,供港產品的品質高,也更安全。當這番表述傳到內地消費者耳中,真讓人覺得不是滋味。同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同樣是花錢購買牛奶,緣何就有了分別、有了差異?這固然與企業對不同市場的差異化策略有關,也與政府部門的監管水平密不可分。 或許有人會說,香港食品安全,是因為一個城市好管,一個碩大的國家難管。但稍加研究即可發現,香港特區政府對食品安全的重視程度遠超內地;在管理機制上,香港的監管機構職責明確,而內地則存在多頭管理、分段管理,以至于涉及食品安全的部門太多、環節太多、造成責任不明確等問題。 從媒體對供港食品的報道可知,為香港生產糧食和農副產品的基地要備案,還能得到國家補貼。顯然,供港食品關乎國際形象,也是我們的樣板工程。除此之外,大多數地方政府最關心GDP,如果對食品企業“管手管腳”,勢必會抑制經濟發展的速度。如果政府繼續站在這樣的角度看待食品安全問題,而不是真正將百姓飲食安全作為最大的關注點,恐怕很難消除內地和香港的食品安全水平差異。上述原因也是食品安全水平提升不大的根本原因之一。 所幸,昨天《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出臺,首次提出確保刑事責任追究到位、食品安全納入街道職責、企業負責人負首要責任、食品安全問題納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等手段。這些提法,令人耳目一新。希望這一新政能讓政府轉變觀念,為國民提供更放心的食品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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