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存貸比指標無疑有利于金融資本充分利用,但副作用同樣需要警惕,如不良貸款率可能隨之出現上升,銀行經營風險加大。因此,在取消存貸比指標的同時,也需要未雨綢繆,制定、落實風險防范措施。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日前,銀監會主席尚福林稱,中國銀行業新資本監管標準已正式發布,而與之配套的新流動性風險監管標準也將擇期出臺。權威人士透露,有關各方已初步達成共識,即在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中取消75%存貸比這一硬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