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的iPad商標案終于塵埃落定。7月2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公布,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萬美元。
6000萬美元是否為“天價”?對將要在中國推出新一代iPad的蘋果公司和負債約4億美元的深圳唯冠分別意味著什么?這場引起世界關注的商標侵權案最終以和解告終,對國內外企業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有哪些啟示?在商標侵權案頻發的當下,企業應如何未雨綢繆?
6000萬美元是否皆大歡喜
7月2日上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的這條消息被頻頻轉發:“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充分陳明利弊得失的情況下,雙方終達調解協議。日前,蘋果公司已按調解書的要求向廣東高院指定的賬戶匯入6000萬美元。”iPad商標爭奪戰到此劃上句號。
全國律協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執委馬東曉表示:“6000萬美元的價格不是賠償金,而是轉讓價格,相當于唯冠將iPad的商標轉讓給了蘋果。”馬東曉透露,雙方此次就iPad商標達成的和解是一攬子計劃,這也意味著唯冠今后不能就商標的問題再提出索賠要求。
唯冠集團董事長楊榮山表示,雖然他對和解金額并不滿意,但這是一個現實的選擇。據悉,深圳唯冠原本希望以此解決所有債權人的債務。
據了解,由于唯冠目前拖欠以8大銀行為主的債權人近4億美元債務,因此債權人希望盡快將“iPad”商標——這一唯冠目前價值最高的“無形財產”變現償債,而不是陷入曠日持久的訴訟中。
對蘋果而言,雖然付出了6000萬美元的“天價”,但也并非不可承受。據悉,中國是蘋果公司的全球第二大市場,僅次于美國,iPad目前占據中國平板電腦市場的七成份額。此前發布的2012年第二財季財報顯示,中國區銷售額達到創紀錄的79億美元,同比增長兩倍以上。
同期,蘋果全系列iPad銷量達5500萬臺,而新iPad銷量卻低于市場預期,不到1200萬臺。獲得iPad商標權,解除蘋果新一代iPad在中國內地的禁售越發顯得急迫。
“和解在意料之中。”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副院長張麗英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以金錢換時間,成為雙方共同認可的原則。雙方最終達成6000萬美元、約合3.8億元人民幣的賠償金額,也正是多次協調和妥協的結果。
跨國公司應尊重中國法律
兩年多的訴訟,蘋果公司可謂邊打官司邊賣產品,本次的和解意味著蘋果新一代iPad將很快在國內上市,針對蘋果公司及其經銷商的一系列起訴、查封等行為也將終止。
雖然與深圳唯冠的iPad爭議結束,但此前與漢王科技公司的“iPhone”商標爭議,讓蘋果在商標爭奪戰中仍舊引人注目。
根據在中國商標網的查詢結果,目前45項iPhone類別商標中,除了蘋果公司注冊的27個iPhone商標類別外,其余已被國內其他企業注冊。雖然蘋果公司對大多數雷同商標提出異議,但是直到目前為止,異議也始終懸而未決,蘋果手機也照常銷售。
另外,在中國,蘋果公司與作家的版權糾紛一直未曾停息,而蘋果應用商店又免費提供了不少侵權作品。面對中國作家的侵權申訴,蘋果往往是下架了事,而對作家提出的道歉、賠償等要求卻從來不正面回應。
放眼一些跨國公司,如寶馬、耐克、索尼等,雖然只是專業領域的著名品牌,但在進入中國市場之初就考慮周全,注冊了全類別商標,以避免日后遭遇商標侵權糾紛。而蘋果最近頻頻陷入商標爭議,顯然已經為自己在商標注冊上的不謹慎、不敬畏付出代價。
最近曝出的“蘋果‘霸王’維修條款”事件,更是讓蘋果因無視中國法律而形象大損——原本四十幾元能修好的手機聽筒,到了蘋果官方維修店卻要花近1200元;明明只是壞了一個小零件卻要更換主板;消費者無法知道維修后的手機是否為翻新機。
去年9月,在韓國政府的壓力下,蘋果承諾:如果在購機一個月內發現iPhone存在瑕疵,將為用戶免費更換新機而非翻新機,從而符合韓國本土的售后服務規定。但在中國,蘋果的維修條款同樣與中國法律不符,卻并沒有整改。
上海市消保委常務副秘書長陶愛蓮說,中國現行法律、法規設定的違法成本較低,導致一些國際大品牌有恃無恐。而在歐盟,觸犯反壟斷法規的公司最高將被處以相當于違規年營業收入10%的罰款。
專家表示,蘋果今日雖然付出了6000萬美元,卻不僅是為自己當初的疏忽埋單,也是為對知識產權的缺乏敬畏埋單,更是為自己的傲慢自大埋單。跨國企業不僅要遵守本國法律,更要尊重別國法律。
企業應重視知識產權價值
張麗英認為,這次的商標糾紛案,是因為蘋果沒有把全類別商標買斷。蘋果由于疏忽而埋單,最終支付賠償,這在法律上并無爭議。作為企業,應提早為商標布局,以防止日后因知識產權而產生糾紛。
縱觀蘋果與唯冠的iPad商標案,首次拿起法律武器解決糾紛的是侵權的蘋果,而不是唯冠,這起案件讓更多人關注中國的知識產權問題。
我國是一個越來越重要的消費市場和制造基地,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數據,2010年我國實體在世界各地注冊了逾120萬個商標,較2000年增加近10倍,較美國實體注冊的商標數多近4倍。
然而,要使中國企業習慣并善于利用法律規則解決爭議,企業自身的覺醒固然重要,但寄希望于企業在經歷慘痛教訓后覺醒,顯然成本過于高昂了。像蘋果這樣的跨國公司,也可能在知識產權領域疏忽犯錯,對于國內企業來說,這是可以參考的反面教材。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教授王懷勇表示,iPad商標案最終支付6000萬美元,也讓我們更直觀、更進一步地感受到知識產權這一無形財產的重大價值。當前,我國企業對于自身的軟實力關注不夠,集中體現在產品或服務本身,對于商標等無形資產并未給予應有的重視,這也是中國企業難以在世界市場進一步擴展影響力的重要原因。促進知識產權的發展不僅要靠企業自身的觀念更新,也需要國家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