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朝陽區太陽宮公園遛彎的居民發現,本應承載應急避難功能的公園內大片綠地被毀,用于建“水上樂園”,居民擔憂,“建水上樂園,一旦發生地震,公園如何應急處理”,太陽宮地區街道辦事處有關負責人稱,不清楚公園建水上樂園一事。 這些年來,出于防震減災,北京城區內建立了不少應急避難場所,據北京市規劃,“十二五”期間,北京將新建300個應急避難場所。應急避難場所平日可以作為公園綠地,供市民休閑之用,災害時又可成為不可缺少的“生命庇護所”,堪稱一項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 不過,花巨資建起來的應急避難場所,卻屢屢遭受商業經營設施的“入侵”。一年前,海淀區曙光防災教育公園因建高爾夫球場、餐飲會所被曝光,引發民眾質疑,如今,太陽宮公園再次被曝光,而據報道,太陽宮公園利用應急避難場所建水上樂園,早在去年就開始了。 應急避難公園為何屢屢卷入商業經營風波,這與管理制度的缺位有很大關系。據調查,北京目前的應急避難場所情況比較復雜,有的歸政府管,有的歸園林局管,有的歸公司管。權屬混亂,多頭管理,使得應急避難場所難以進行統一管理。此外,對于這些應急避難公園的管理,缺少一套專業的硬性規范,這就讓一些應急避難公園的管理者鉆了空子。 應急避難公園作為一種公益性設施,身兼民眾休閑和安全兩大重要功能,顯然應當遠離商業經營。建設應急避難公園,管理制度不能出現滯后。其管理制度應當包括:改變應急避難公園權屬混亂的現狀,將應急避難公園統一收歸一個政府部門負責管理;對于應急避難公園的日常管理費用,政府財政需要充分保障;對于應急避難公園管理不力,擅自引入商業經營等問題,應建立起問責制度;應急避難公園建設管理應全透明,接受社會的監督,等等。 早在2010年,有消息說《北京應急避難場所規劃、維護、使用管理辦法》已經起草,遺憾的是,此后,這一辦法一直未能出臺。今年五月底,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在《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規定(草案)》審議時,建議將草案中應急避難場所的有關內容和現行做法上升為地方性法規。面對應急避難公園令人擔憂的現狀,相關的立法應當提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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