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劉家義審計長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關于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顯示,發(fā)展改革委歸口管理的中央本級基建支出,年初預算細化到位率僅為47%,未達到75%的要求;財政部報告2011年中央預算執(zhí)行情況時,少報19.22億元超收收入安排情況;去年1460.24億元中央部門支出預算中,有212.87億元(占15%)當年未執(zhí)行。
其實,翻閱這份審計報告,不難發(fā)現,報告所披露的多個問題均與預算制度相關。審計報告已經有針對性地提出建議,包括健全統一完整的政府預算體系,切實將政府收支全部納入預算,超收收入和重大預算調整事項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逐步建立政府財務報告制度等。
這些建議也與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正在審議的預算法修改所主張的“預算完整、公開”等內容相呼應。根據審計報告發(fā)現的問題,以及報告所提出的建議,著力于預算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其價值遠遠超過對具體問題的糾錯與整改。
審計,說到底就是關注納稅人的錢花得正確不正確、值得不值得、效果好不好。可是,這些年來,報告年年做,問題年年有。之所以會如此,很大程度上與當下預算制度的不完善有關。
預算不完整,預算編制不夠科學、細致,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過于隨意、不夠透明,不只是讓很多民眾直呼“看不懂預算報告”,也是諸多違規(guī)問題的根源。
比如,財政部報告少報19.22億元超收收入安排情況,顯然和超收收入能否全部、有效納入預算管理有關。近年來,每年財政超收資金都不是小數。去年,全國財政收入超過10萬億元,比上年增加2萬億元。盡管,關于財政超收收入如何使用有制度規(guī)定,但是,一筆兩萬億規(guī)模的財政收入,怎么花的,應該接受更多監(jiān)督,讓公眾看得見。
另外,去年中央部門15%的支出預算沒有“花完”,值得贊許的是這表明“突擊花錢”的現象少了,但是也同時說明預算編制環(huán)節(jié)存在問題。當然,預算資金未執(zhí)行有些是因外界情況有變,可是不容忽視的是,這一現象普遍存在,也與年初部門預算編制不細有關,編制不細,一些部門就容易怕錢不夠花而給部門預算“注水”。
預算編制環(huán)節(jié)不夠科學嚴謹,到了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也就難免會導致預算調整。比如,審計報告發(fā)現,2011年,財政部將義務教育轉移支付預算中的“落實教育規(guī)劃綱要補助經費”70億元,調整為高等教育支出。這或許就應該看作是重大的需要報告的預算項目調整。所以,建立政府財務報告制度,也是對現行預算調整機制的有益補充。
近年來,審計監(jiān)督的效果非常明顯。而有些問題“久審不治”,治本之道還需要進一步完善預算制度,需要從最基礎的細化預算編制開始。隨著預算制度的完善,通過審計暴露出來的問題就會更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