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和地方政府在房地產政策方面的一舉一動,總是能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昨日,“河南出臺政策鼓勵首套房利率打7折”這條消息又成為不少媒體的頭條。聯想此前各地不斷出臺樓市新政試探中央的“底線”,看來,房地產調控不僅要隨著市場的變化而變化,調控的思路和觀念,也要因時而變、因勢而變。不僅僅是中央政府,社會大眾和輿論對各地的樓市新政也要區別對待,樓市新政并不等同于一定要給調控松綁。 中國上市公司輿情中心認為,此次河南新政主要有兩大看點。 其一,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改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等6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支持剛性需求促進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規定,凡家庭名下(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房產登記購房的均視為首套房,金融機構原則上應給予基準利率下浮30%幅度內的優惠;這種“認房不認貸”的思路,顯然有別于此前的“認房又認貸”。 其二,《意見》規定,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要合理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提高幅度原則上不低于原貸款額度的15%。同時,還要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門檻。據悉,本次新政將連續繳存時間從12個月減少至6個月,首付房款比例從30%下調至不低于20%。 在河南之前,從中央到各地方對于限購政策中的家庭房產認定,均由當地房屋產權登記機構及銀行征信系統進行聯網,即在房屋登記系統包括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系統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或在銀行征信記錄中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或以上住房的,再貸款購買的住房都被認定為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這種“認房又認貸”的模式,不排除會對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誤打誤傷”,這與中央鼓勵自主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方向顯然是相悖的。此次河南的樓市新政,顯然有利于釋放剛性需求。 自從本輪樓市調控的“國十條”出爐后,房地產調控基調就沒有放松過,面對蕪湖等地方政府的試探行為,中央政府不斷出來辟謠。此次河南是否會重蹈佛山、蕪湖等地的覆轍,從現有的政策來看,河南新政并非真正的“救市”,只不過是落實差別化信貸等政策的回歸。如果政策真正落實到位,不會釋放投資投機炒房需求,也不大可能推高房價和制造樓市泡沫。 轉型中的中國經濟注定了有一段陣痛期要忍受,一方面,中央政府必須嚴打房地產領域的投機倒把,防止過度投機導致房價大漲,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另一方面,面對投資和出口的大幅下滑,房地產也有必要保持適度增長,這既是穩增長的需要,也是城市化過程中滿足老百姓住房剛性需求的民生需要。 但問題是,老百姓對過去地產調控變異為“空調”產生了嚴重的審美疲勞,對房地產的調控效果也深表懷疑,如何妥善處理打擊房地產市場投機行為和保障自住及改善性住房需求這兩者之間的關系,一直存在著中央和地方的博弈。習慣了土地財政的地方政府,當然不愿意這塊肥肉白白丟失,何況任何改革從本質上來講也是一場利益的重新分配,地方政府和權貴資本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變相放松中央的政策,也就不難理解了。 這種現象導致的后果是,輿論及老百姓很容易敏感地把地方政府的樓市新政想當然為“救市”、“松綁”,以至于即便是科學合理的地方樓市新政,也很容易被輿論的口水湮滅。其實,打擊房地產市場的投資和滿足老百姓剛性需求并非水火不容的關系,如果地方政府的樓市新政沒有被強勢利益集團挾持,淪落為又一場與普通老百姓利益訴求無關的利益分割游戲,或者地方政府并非以穩增長的名義再搞豆腐渣工程,而是真正關心老百姓的福祉和合理的住房需求,那么,對地方政府的樓市新政,就不能動輒以有色眼鏡來看待,更不能一棍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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