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溫州公車改革邁出實質性一步,首批215輛公車順利拍賣成交,起拍價總計645.34萬元,成交價總計1059.48萬元,成交價比起拍價增幅61.92%。溫州車改主要的思路是,“拍賣所有公務車,近程貨幣化補貼,遠程市場化租車”。具體方案是,除省管領導干部用車、執法執勤用車以外,所有公務車輛全部拍賣處置。對溫州市區范圍內的公務交通,實行限額貨幣補貼,從科員、辦事員到局長,每月每人最高補貼3100元,最低300元。遠程及重大應急公務交通則通過向公務用車服務公司市場化租車和乘坐公共交通解決,并實行節約獎勵政策。(6月24日新華社) 毋庸諱言,公車的不合理消費已成為各級財政的沉重負擔,成為蠶食公款的“無底洞”和滋生腐敗的溫床。公車使用貨幣化改革把領導干部享受的公車待遇量化成一定數量的貨幣,其獨特的功效在于,一方面,有利于減輕公車使用所形成的沉重財政負擔,培養公務人員“公私分明”的思想境界,從而為最終解決公車浪費、公車腐敗找出一條捷徑。如從南京市前一階段公車改革的成果來看,以往他們一年實際支出的車輛總費用約6000萬元,車改后的2004年總費用僅為4242萬元,降低了32%。另一方面,推行公車改革必將極大地沖擊“官本位”觀念,無疑能夠推動“官念”的進步,有助于消除干部群眾之間的心理隔膜。 可以說,公車使用是從一開始為公務活動提供便利快捷服務的初衷,逐漸演變成為后來某種程度上權力和地位的象征,進而形成混淆公私界限,“公車私用”“公車專用”的消極腐敗現象。盡管各地不斷出臺有關公車管理的制度、措施,但效果都不十分理想,而讓“公車”下課——公車貨幣化改革確能起到釜底抽薪的功效。 不過,我們還不能將公車貨幣化改革視為醫治“車輪”腐敗的靈丹妙藥。一方面,由于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傳統體制尚未完全打破,政府行為和干部行為還有待進一步規范,一些素質不高的領導干部沒了公車,就有可能向下級單位或企業伸手,免費“借車”使用,從而形成某些官員手里拿著數量不菲的“車貼”,卻事實上依然享受“公車”的待遇;另一方面,公車貨幣化改革后,被估算為相同補貼檔次的干部,因為其工作態度、勤政程度不同,其實際耗用的數額也不同,勢必造成從車貼中得到的收益程度也不同。這就有可能形成愈加勤政的干部從車貼中得到的實際“收益”越少,平日里不作為的干部實際能夠從車貼中得到或節余的“實惠”反而愈多的情形。不難看出,公車貨幣化改革“一刀切”的做法,盡管在客觀上有利于消除公車消費中的消極腐敗問題,但也可能會在某些方面影響到行政效率的提高,這一點,還須未雨綢繆。 總之,公車貨幣化改革的方向值得鼓勵,但應是起點而絕非終點。車改作為對既得利益分配體制的改革,具有復雜性和反復性,倘若車改只是單純地拍賣公車、發放車貼,相關的配套改革不能及時跟上,仍缺乏一個有效的約束和社會監督機制,則公車改革就有可能流于形式,甚至會給一些心術不正的人帶來新的腐敗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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