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國內食品安全問題幾乎就沒消停過,這邊廂“皮革奶”、“毒膠囊”尚未落幕,那邊廂伊利緊急召回含汞奶粉、古越龍山疑陷EC致癌門……可謂“亂哄哄你方唱罷我登場”。相關行政監管部門再度被質疑不作為,而“加強監管”的呼聲也日益高昂。群情鼎沸之際,一個聲音格外刺耳——6月11日,77歲的中國工程院院士陳君石說:“在食品安全方面,我們是全世界監管力度最強的國家。”此語一出,輿論大嘩。 筆者倒寧愿相信陳院士此語亦可代表行政監管者面對公眾質疑的一種深層次的無力感:鑒于事故一再發生,各級政府對食品安全的重視程度前所未有,基層食品安全信息員的人數屢創新高,業內企業面對著冗長而繁雜的行政報批流程,同時必須應對各種定期檢查、各項專項整治、各種學習、各種行政處罰……嚴謹復雜好比馬其諾防線,說我們食品安全行政監管力度“世界最強”并不為過。 需要深思的是,“世界最強”為什么卻如此低效? 二戰史上的馬其諾防線因德軍偷襲阿登高地而完全沒有發揮效用。同樣的阿登高地也存在于貌似固若金湯的食品安全行政監管中。拋開少數人的道德水準不談,制度在設立之初就預設了彈性的監管空間,而各種尋租行為由此也紛至沓來,違法者憑一張某領導的字條、一通電話,或給基層監管人員塞上一個信封,就可以暢行于規則之外。另一方面,由于監管任務重引發人員超編,由于超編引發經費不足,“以罰代管,放水養魚”的工作思路,基層監管部門也早就心照不宣。某種意義上,監管者與違法者不再是純粹的貓鼠關系,而逐漸演化成共生關系。 此外,運動式的專項整治、相關標準制度的朝令夕改也讓從業者疲于奔命……“世界最強”的另一面,是“世界最煩”。 一條可以被輕易繞開的防線,再去如何“夯實”、“加強”,也屬無用功。在食品安全問題上,不能只靠行政監管,而必須加強司法。以我國2009年頒布的《食品安全法》為例,目前來看與社會發展明顯脫節,其對食品違法行為的司法處理力度過輕,以罰款、停業、吊照、承擔賠償責任為主。反觀美國從1906年以來制定和修訂了35部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法規,歐盟則30年來通過了《通用食品法》等20多部相關法規,真正做到了對相關違法行為有法可依和嚴厲懲戒。要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我們必須通過修訂立法,用“重典”加大對食品安全事件責任人的懲戒力度,威懾食品企業遵守食品安全標準。 行文至此,中國上市公司輿情中心注意到一則關于國內奶企的新聞——“歐洲最大乳企22億港元入股蒙牛,將參與質量管理”。押寶歐洲合作伙伴冀望力挽狂瀾?“橘生淮北則為枳”,沒有道德環境和完善的法制來約束,光靠洋人恐怕照樣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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