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民意的暫緩,并未消減政府部門的權威性。只有經過充分利益協商的決策,只有贏得絕大多數民眾認可的決策,才有權威性和公信力 備受矚目的階梯電價,在一些省份出現了推遲實施的現象。比如在江蘇,原定6月1日起開始推行的居民階梯電價已確定推遲,具體方案將在6月份對社會公布,但方案內容和試行日期,目前尚無定論。(5月31日《現代快報》) 江蘇并非唯一推遲實施階梯電價的省份,此前,同樣原定于6月1日起實施階梯電價的河南,也已經明確表示將推遲實施,具體時間同樣未定。而據5月31日的《第一財經日報》報道說,廣東、重慶、四川等地因階梯電價聽證會爭論激烈,同樣也沒有確定實施時間。 已定好實施時間的地方開始推遲、更多的地方則是到現在還沒有確定方案和實施時間,于是,這樣一種說法便廣為流傳:全國推行階梯電價要推遲了。這一說法的來源是,國家發改委要求全國6月1日起實施階梯電價,但發改委已經澄清:只是要求今年上半年推行階梯電價,6月30日之前都不算晚。事實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彭森今年3月28日提到推行階梯電價時也的確是這么說的:今年上半年各省將陸續推出居民階梯電價。如此看來,下“全國階梯電價推遲實施”這樣的結論,還是早了點。但關于階梯電價的糾結,卻是實實在在的,至少,江蘇河南兩地推遲實施已成定局,那么多地方在經歷過多次聽證之后仍未確定階梯電價實施方案內容和時間,同樣也是事實。曾經讓人感覺如箭在弦的階梯電價,確實已經緩下來了。 有人認為,推遲階梯電價的既定實施時間,有損政府部門決策的權威性。但我倒是覺得,與其霸王硬上弓,仍處于爭議中的階梯電價方案,緩一緩是好事——出于尊重民意的緩行,恰恰體現了可貴的決策理性。 階梯電價為何緩行,甚至,為何遲遲不能確定最終實施方案,原因我們都心知肚明——初步方案還沒有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可。這一點,從很多地方聽證會上激烈的爭辯可見一斑。以推遲實施的江蘇為例,204度的首檔用電量,雖然在已經公布初步方案的省份中不算不低,但聽證會上仍然有不少反對意見,而方案提出方目前并未消除反對者“首檔用電量還是太低”的疑慮。再比如,首檔用電量是按月算還是按年算(按月算對電力公司有利,按年算對消費者有利),到現在也沒有確定。在這樣的情況下,方案的確如江蘇省物價局所言,需要“綜合各方意見進一步完善”,如此,推遲實施,也就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這樣的情況,相信在其他階梯電價尚未定局的地方,都或多或少地存在。 方案還有待完善、還沒有贏得絕大多數人的認可,就推遲實施。這樣的決策理性,是可貴的。尤其是在權力“我說了算”屢見不鮮的今天,“暫緩實施”體現出的權力對民意的敬畏,尤其顯得可貴。敬畏民意的暫緩,并未消減政府部門的權威性,反而提升了決策的公信力——只有經過充分利益協商的決策,只有贏得絕大多數民眾認可的決策,才有權威性和公信力。寧愿為了尊重民意緩一緩,也不要權力“我說了算”的不由分說,這是決策理念的一大進步。這樣的緩行,起碼比民眾還不認可而只是表面上的“按期實施”,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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