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央行積極引導金融資源更多投向經濟瓶頸領域和薄弱環節的信貸政策下,金融機構正在加緊調整信貸結構,對國民經濟支持力度明顯加大。不過,4月信貸偏弱,情況超出預期,且這種偏弱恰恰發生在銀行流動性較為寬松的情況下。這給我們提了個醒,為了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引導金融機構合理安排貸款進度和貸款投向,信貸政策導向作用的力度還得加大。 信貸政策是宏觀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央行根據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要求,對金融機構信貸總量和投向實施引導、調控和監督,促使信貸投向不斷科學合理,實現信貸資金優化配置并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手段。換言之,國家的產業政策通過鼓勵、限制或禁止某些產業、產品和技術的發展,合理配置、利用資源,優化產業結構。而信貸政策作為實現產業政策的重要手段和途徑,主要著眼于解決信貸結構問題。通過引導信貸投向,調整信貸結構,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信貸政策成效如何,主要體現在信貸結構的科學優化與信貸資源的合理配置上,而信貸結構是否優化、信貸資源配置是否合理,判斷標準就是信貸資金的投量和投向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 今年以來,主動的宏觀調控與貨幣信貸政策的預調微調,使得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投放相對審慎,信貸結構已有了顯著優化。央行日前發布的《2012年一季度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顯示,今年3
月末,全部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57.25 萬億元,同比增長15.7%。一季度增加2.46萬億元,同比增2169
億元。其中,企業貸款增速繼續回升,流動資金貸款同比持續多增;小微企業貸款穩步增長,在主要金融機構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城市信用社和外資銀行人民幣企業貸款余額37.24
萬億元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同比增長20.5%;房地產貸款增速持續回落,主要金融機構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城市信用社、外資銀行人民幣房地產貸款一季度增加2427億元,同比少增2812億元,一季度增量占同期各項貸款增量的10.2%,比上年全年水平低7.3個百分點。 不過,在當前的經濟運行過程中,仍然存在部分信貸資金流向與產業政策導向在一定程度上偏離的情況。比如,今年以來,經過專項治理,一些商業銀行的“以貸轉存、存貸掛鉤、以貸收費、浮利分費、借貸搭售、一浮到頂、轉嫁成本”等不規范經營行為大為減少。同時,在信貸資金投向上通過從表內轉出表外,做影子銀行業務,脫實向虛,甚至違規流向民間借貸市場等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也大為收斂。但從前四個月運行情況看,仍有一些需要提高的地方!2012年一季度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顯示,今年一季度,我國工業中長期貸款增速放緩,服務業貸款增速持續回落。同時,三農貸款增速減緩,3
月末,主要金融機構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城市信用社、村鎮銀行、財務公司本外幣農村貸款余額12.87 萬億元,同比增長21.3%,比上年末低3.4
個百分點。再據央行最新統計數據,4月人民幣貸款增加6818億元,同比少增612億元,其中票據融資達2407億元,占比竟然超過三分之一,說明4月信貸需求萎縮較為顯著,同時,銀行信貸投放也較為謹慎。 有鑒于此,下一步,應高度重視并充分發揮信貸政策在經濟發展中的導向作用和在信貸需求方面的引導作用,把握好信貸資金的投向,盡最大可能讓信貸資金流入經濟活動中最需要的地方。 首先,信貸政策要根據產業政策情況和宏觀調控需要適時、適度調整,逐步完善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間的動態協調配合機制,更好地發揮綜合調控作用。同時,信貸政策應與貨幣政策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央行日前決定,從5月18日起下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旨在向市場釋放流動性,從而改善企業融資環境,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助推中國經濟企穩。信貸政策理該積極指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支持,特別是對戰略性新興產業、三農、小微企業以及保障房建設的信貸支持力度,主動引導信貸需求,加快信貸投放步伐。停止對產業政策明確淘汰產品的信貸支持,控制對仍在采用落后工藝、技術裝備項目的貸款,特別控制住信貸資金流入低水平盲目擴張行業,這不僅是加強宏觀經濟調控和防范金融風險的需要,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轉型、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可持續協調發展的需要。 其次,信貸政策要落到實處并富有效率,就必須將信貸政策與具體的金融產品緊密結合,將方向性的信貸政策與具體的數量性的金融產品、金融工具結合起來。即推進信貸政策的產品化。商業銀行在對金融產品的開發過程中,就已將最新信貸政策的精髓嵌入其中。通過信貸政策產品化,既可改進信貸政策實施方式,提高信貸政策實施效果,降低政策實施成本,促進信貸資源不斷優化配置,還能盡可能地尊重市場規律,最大限度地減少市場自身存在的盲目和失靈。當前,鑒于部分民營企業多元化投資的“擠出效應”開始顯現,信貸政策產品化及其導向作用就顯得愈加重要。 再次,幾年來的實踐充分表明,央行對金融機構執行信貸政策情況的評估,是提高信貸政策執行效果的重要手段。目前應進一步總結經驗,加強完善相關制度,按月監測金融機構信貸政策執行效果,每季來一次綜合評估。至于單項信貸政策的評估頻率,可按照要求適時調整。尤其要加強對涉農信貸政策和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的評估,讓不同部門出臺的針對小微企業的扶持措施更好得到貫徹落實,并收到預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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