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日起,我國將正式推行階梯電價。據報道,現在各地在陸續公布聽證方案,公眾最關心的仍然是各地如何確定基本用電量。按照此前國家發改委的指導意見,各地原則上應確保所確定的基本用電量能夠覆蓋到80%的居民用電不漲價。 昨天,北京也公布了兩套聽證方案,基本用電量分別被確定為230度/月和240度/月,超過的分兩檔漲價,分別上漲0.05元/度和0.3元/度。這個標準,目前僅次于260度的上海,在已經公布的各地基本用電量里,算比較高的。 對于確定230度和240度兩個標準的依據,北京市發改委做了解釋,從近幾年一戶一表家庭抄表的結果看,80%以上家庭,用電量每月平均不超過230度。也就是說,這基本貫徹了國家發改委強調的“80%以上的居民基本用電不漲價”的基本原則。 按照北京市發改委的具體測算,如果按照230度的標準,居民用戶基本用電量的覆蓋率為80%,而如果以240度為第一檔電量,則居民用戶覆蓋率為83%,將比80%的標準覆蓋面要擴大一些;而15%的用電比較多的居民,其每月增加的電費也不超過8.5元。因此,總體來看,這個標準就目前北京市居民用電的具體情況而言,是一個符合實際的方案。 當然,應該看到,在確立基本用電標準上,對于大家關切的一些問題,有些在方案里做了明確回應。比如,對于季節性用電差異的問題,方案明確了以年為周期執行居民階梯電價,不滿一年的,按實際使用月數執行,通過全年用電量的總量的控制,來調節季節性的差異;再比如,對于家庭困難戶的用電問題,方案規定,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按照每戶每月15度免費電量,采取貨幣化明補的方式,由市民政部門與電網企業結算后,定期隨低保金發放。 但是,盡管方案確定的230度的基本用電量標準,在目前各地公布的方案里不算低,但畢竟沒有考慮到,未來隨著居民生活標準的提高相應的用電量的提高問題,給未來的消費升級沒有預留太多的空間。 在未來的五年,隨著國家內需政策的貫徹落實,居民用電量的增加是一個必然的趨勢,同時,考慮到目前城鄉用電量的差距,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居民平均用電量也會提升;诖,在基本用電量的標準確定上,應該根據居民用電量增長的趨勢和規律,為未來留有一定的空間,建立基準電價的調節機制。 需要強調的是,階梯電價的實施,是中國電價改革的重要一步,但并非電價改革的全部,中國電力行業應該以階梯電價的推動為契機,進一步理順整個價格機制,既確保居民基本用電,又能體現節能原則的定價機制。同時,階梯電價讓電力企業增收的同時,也必須加大對電力企業的成本考核,建立一個公正、透明、兼顧公平和效率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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