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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部分互聯網企業之間圍繞產品與服務創新等方面,從互相的言語攻訐到產品限制,甚至對簿公堂的事件近幾年屢屢發生,折射出互聯網市場存在一定程度的惡性競爭和行為失范,行業秩序亟待規范。隨著網絡普及,互聯網與老百姓的工作生活更加息息相關,其基礎性地位進一步凸顯。規范互聯網行業秩序不僅是形成良性市場競爭、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需要,也是廣大網民的呼聲。 單純的市場自治難免存在缺陷和秩序失衡,構建良性競爭秩序需要建章立制,加強監管。去年底,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了《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若干規定》,明確了禁止行為,對規范秩序、保護用戶權益很有意義。此外,我國還有多部法律法規可以對規范互聯網市場秩序發揮作用。下一步,有關部門應更加主動出擊,積極履行監管職責,特別是要進一步加大反壟斷執法調查和懲戒力度,杜絕惡性競爭。 惡性競爭沒有長久的贏家,對創新的孜孜不倦、對品質的精益求精才是長青之道。惡性競爭破壞市場規則,企業發展少了理性、多了浮躁,難以專心致志地改進產品、改進服務,最終導致了企業、市場甚至整個行業皆是輸家。只有形成良性競爭格局才能造就繁榮的市場和長青的企業,這需要互聯網企業克己自律,遵守規則,把精力放到產品創新和提高服務質量上來。 我國有不少互聯網企業近幾年在境外上市,這是對其業績的肯定,更是國外投資者對其所擁有的龐大用戶數量而形成的市場價值的青睞。實際上,不少互聯網企業惡性競爭、侵犯用戶權益、創新能力不足等問題也日益受到用戶指責,甚至造成用戶流失。因此,互聯網企業應當從便利用戶的角度出發,尊重用戶利益,切莫自恃用戶規模而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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