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對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作出重要部署,中央要求進一步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鞏固和發展農業農村好形勢,這意味著農業保險正迎來一個前所未有的發展戰略機遇期。 從近年農業保險發展可以看出,農業保險已經成為農村金融發展的重要推動力。一方面,農業保險使農民在災后能及時獲得經濟補償,快速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另一方面,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結合,促進了信貸對農業的支持,緩解了農民貸款難問題。據統計,目前共有22家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業務,基本實現了每個糧食生產大省都有2家以上農業保險經營機構,初步滿足了農業保險發展的需要。 數據顯示,從2007年到2011年的5年間,我國農業保險年均增速達到85%,累計保費收入超過600億元,向7000多萬農戶支付保險賠款超過400億元,戶均賠款近600元,占農村人均年收入的10%左右,農險產品已覆蓋農、林、牧、副、漁業各個方面,農業保險正在為我國農業生產發展配上新引擎。 但應該看到,我國農業保險仍處于發展初級階段,服務能力、覆蓋面和保障水平都有待進一步提高,如何更有效地發揮農業保險的作用仍然是須重點關注的問題。當前,特別需要處理好三個方面的關系。 一是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應該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的原則,保險公司可以依靠政府部門開拓業務,借力發展,但絕不可產生依賴思想。 二是“快”與“好”的關系。一方面,要充分調動各方參與農業保險工作的積極性,實現量的跨越,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和滲透力;另一方面,要轉變農業保險發展方式,在量的跨越基礎上實現質的轉變,走內涵式發展道路。 三是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關系。保險公司要算好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總賬。算好經濟賬,就是要充分認識到農業保險風險大、成本高、年度間不均衡的特點,切實加強大災風險防范,追求長時間跨度的收支平衡,不引發經營風險;算好社會效益賬,是要充分發揮農業保險的功能作用,特別是通過農業保險的機制建設,加快建立自然災害預警機制和防災減災模式創新,為農業減災豐產、減災增效做出更大貢獻。 發展農業保險還應該用活、用好現有的支持政策,鞏固好農業保險發展的良好勢頭,真正把農業保險辦成“百姓得實惠、政府得民心、保險得發展”的實事和好事,推動農業保險再上一個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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