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0年,政府就出臺了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新36條”,但是,政府忙于把公共資源投放到國有企業、國有大型項目和地方政府項目,銀行系統也有同樣的偏好,更樂于把信貸資金投放給三者,“新36條”基本被打入冷宮,一直沒有執行。政府為了治理通貨膨脹,采取嚴格的信貸控制,這一鞭子仍然落在了民營企業身上。最近各地爆發各種民間融資案,民間借貸利率高企,就與民營企業從正規金融部門融資難有關。 政府目前已經下決心要重新落實這一條。發改委已經要求各部門在6月前推出各種實施辦法。但估計在落實“新36條”過程中會遭遇巨大阻力。比如,牛氣沖天的“兩油”,其背后有發改委的支持,現在又漲價了。“兩油”從最初控制進口、煉油和批發,到現在控制整個產業鏈,連零售都要自己控制,民營加油站或因所進油品價格偏高而被迫退出、被其收購,或者只能委身于它。以“兩油”為代表的壟斷國企,表面上歡迎民資參與,實際會為民資平等參與設置障礙。上述“委身”就是無平等參與可言。目前很多民企不得不依附于國企而生存。《反壟斷法》中規定,基礎性領域由國家控制,所以始終無法撼動像“兩油”這樣的行政壟斷地位。國企官員與一般人一樣,傾向于效用最大化是其生存法則,欲壑難填。《反壟斷法》的這個規定是錯誤的,國家的經濟安全不能靠國企,因為根據天則經濟研究所的報告,國企實際上是總體虧損的。 如果私人投資上不去,政府需要維持一個公共投資的高增長率才能維持較高的經濟增長率,而這顯然是不可持續的。這種運作的結果是政府債務規模也越來越大。這種情況既發生在中央層面,也發生在地方層面。本屆地方政府有了一塊土地轉讓的收入,就意味著下屆地方政府不會有這塊土地的轉讓收入。總體看來,利用民間資本,正是化解的正解,是自然而然的邏輯。之前提出的“新36條”也要貫徹,借力民間資本,可收到水到渠成之功效。 目前來看,中國總的負債率與歐盟趨同標準比還不算高,中國的負債率遠遠沒有達到60%。官方公布的預算赤字率為1.5%,但這不是全口徑預算的赤字率。不過,中國的債務總體處在可控狀態。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已深陷債務泥潭不能自拔,少數縣市的負債規模已經是地方本級財政收入的10倍以上,這種縣市,只能依賴挪用專項資金、違約或賴賬來維持生計,并因此失去政府信用。國企借債也有償還風險。所以,地方政府負債規模需要有規則約束。地方百姓缺乏話語權,而地方財政民主是規則約束的重中之重。 (本文為特約記者翁一采訪報道,摘編自3月22日《時代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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