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提出,要扭轉公立醫院逐利行為,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醫院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實行集中采購。 看病貴是公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之一,長期以來有關主管部門想了不少辦法,如:20多次對藥品進行降價,普及城鄉醫療保險制度,連續多年提高醫療補貼,在醫改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看病貴問題并未從根本上解決,而其中主要原因在于現存的“以藥養醫”機制。 所謂“以藥養醫”,從字面上理解就是醫療費用不足,藥價補,此種補有標準,到了醫院的渠道加價15%,但又沒有嚴格的標準,時有報道,從出廠價到出售價翻著個地漲,有的高出2000%,有的竟然高達6500%以上。“只有更高,沒有最高”成為藥品暴利的代名詞。“以藥養醫”究竟養到什么程度、超過多少,不要說旁人,就是業內人士也說不清、道不明,只要“以藥養醫”存在,就不可能解看病貴難題,再多的醫療優惠也將化解。 有了“以藥養醫”這一尚方寶劍,不當行為成了合法,醫院公益性孱弱,以經濟效益為最大化,層層下達創收指標。只要“以藥養醫”還存在,醫療中的潛規則就難以杜絕,藥和醫混在一起,就難以避免藥品濫用,就難杜絕醫療腐敗。 誠然,醫院不是慈善機構,其自身要維持,要發展,要有足夠的資金來源,醫生要提高收入,增加待遇,也要有正常的資金渠道。“以藥養醫”主要原因在于財政狀況不寬松導致,此種情形在一定時期是無奈的舉止,是權宜之計,如今的財政不比以往的財政,而更重要的是醫患矛盾越來越大,再不解決“以藥養醫”,勢必影響醫療改革,加劇看病貴的難題,因而取消“以藥養醫”成為一種必要。 實行醫藥分離,醫歸醫、藥歸藥,可有效防止開大處方,但要將這一好事辦好,不僅是加大投入的問題,還應建立健全監督機制,核定合理的藥價,管住暗中的手,做到藥價和醫價公開、透明,采取按病種收費等多種形式控制,由此才能擺脫“過度醫療”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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