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國城鎮單位企業在崗職工人均工資水平為17853元,2010年增加到36256元,為“十五”期末的2倍。“十一五”期間,城鎮單位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均遞增15.2%,扣除城市居民消費物價影響后,實際工資年均遞增12.1%。這一增長速度除了低于“十五”時期外,是1991年以來,我國企業在崗職工實際工資水平第二個增長最快的五年,年均遞增速度比“九五”時期快2.9個百分點,比“八五”時期高出6.9個百分點,僅比“十五”時期低0.9個百分點。應當說,在經歷了國際金融危機后,我國城鎮單位企業在崗職工工資水平能夠保持如此高的增長速度,實屬不易。
從“十一五”時期各年度間的企業工資增長看,雖然增長率有高有低,但總體變化不大,增長速度相對比較平穩。實際平均工資增長速度最高的為2006年,達到13.4%,最低的為2010年,增長率為11.1%,最高年份與最低年份的增長率相差僅為2.3個百分點。2006年工資增長速度比較快的原因主要是機關事業單位進行工資改革后,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水平較大幅度提高,同時也拉動了企業工資的增長。2010年工資增長下降,主要是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企業工資增長放緩。
在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企業在崗職工工資較快增長的同時“十一五”期間,就業人數已經達到2.4億多的農民工群體的工資收入也呈現了較快增長。2010年,農民工年均收入達20280元,比2005年的10500元增長近一倍。“十一五”期間農民工貨幣工資收入平均年遞增率達到14.1%,扣除農村居民消費價格影響因素后,實際工資收入平均年遞增率為10.4%,同期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平均遞增率為10.6%,兩者基本保持同步增長。但值得注意的是,同體制內職工即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企業在崗職工相比,農民工平均工資增長仍然慢于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企業在崗職工1.7個百分點。
從五年來各地區城鎮單位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增長速度看,各地區之間拉開了一定的差距。“十一五”期間增長速度最快的是寧夏,五年間平均遞增速度達到19.6%,工資水平也由2005年的平均17304元,提升到了42320元。其次是湖北、安徽、山西、河北、貴州等省份,增長速度分別達到18.7%,18.5%,17.8%,17.4%,17.3%,年遞增速度均超過17%。在增長速度排位前13名省份中,除了河北和海南外,均是中西部省份,這些地區年均遞增速度均超過全國平均水平(14.2%)。表明國家的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等政策效應已經顯現“十一五”期間增長速度最慢的是廣東,五年間平均遞增速度僅為11.0%,由2005年的平均22247元增加到2010年的37485元。其次是浙江、云南,年遞增速度均低于12%。年均增長速度排位最后十名中,東部地區中除了廣東和浙江外,還有江蘇、福建和天津,東部地區占了一半,這在改革開放以后也屬不多見。由于中西部地區企業平均工資水平的增長速度快于東部地區,因此,“十一五”時期地區間企業工資差距有所縮小,最高地區上海市與最低地區海南省的倍數關系由2005年2.73倍下降到2.61倍,地區工資關系得到改善。
由于各地區企業工資增長速度差別較大,因此,31個省份間的排序也發生了較大變化“十一五”期間,在各省份排序中位次提升最多是安徽省和湖北省,與“十五”末期相比,兩省均向前躍升了11個位次。安徽省企業平均工資2005年在全國排21位,到2010年排第10位。湖北省企業平均工資2005年在全國排29位(倒數第3位),到2010年排第18位。其次是河北省和貴州省,兩省向前提升了8個位次。其他排序位次上升地區的還有,山西省上升了5個位次,寧夏上升了4個位次,重慶和內蒙古上升了3個位次,陜西和吉林上升了2個位次,新疆上升了1個位次。在31個省份中,除了河北省外,位次向前移的均為中西部地區“十一五”期間,排序位次下降最多的是云南省,下降了17個位次,2005年在全國排第10位,2010年在全國排第27位。其次是福建省,2005在全國排第13位,2010年在全國排第23位。此外還有湖南省,下降了6個位次;廣西、山東、青海均下降了4個位次;四川、浙江下降了3個位次;甘肅、遼寧下降了2個位次;黑龍江、江蘇、廣東下降了1個位次。
從19大行業的平均工資增長速度看,“十一五”期間,各行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增長速度最快的是金融業,平均遞增速度達到20.2%,由2005年的平均32228元,提升到了80772元,一躍成為各行業工資水平的領頭羊。其次是批發和零售業,以及采礦業,增長速度分別為17.1%,16.6%。“十一五”期間,增長速度最慢的行業是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年遞增速度僅為10.4%,增速比最高的金融業低了近10個百分點。平均工資水平由2005年的平均40558元增加到2010年的66598元。其次是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這兩個行業增速較慢,年遞增速度分別為11.4%和11.5%。
由于各行業工資增長速度差別較大,使行業間的位次關系發生了變化。“十一五”期間,各行業排序中位次提升最多的是采礦業,工資水平由2005年的排第9位上升到2010年的第5位,上升了4個位次。其次是教育行業以及批發和零售行業,2010年相比2005年,分別上升3個位次和2個位次。金融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建筑業均前移了1個位次。排序位次下降最多的是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十一五”期間下降了3個位次,平均工資排序由2005年的第8位,下降為2010年第11位。其次是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房地產業,這兩個行業均后移兩個位次。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這四個行業均后移1個位次。
從單位登記注冊類型看,“十一五”前三年,工資水平最高的一直是外商投資單位,從2009年開始,股份有限公司工資水平開始超過外商投資單位,成為各種登記注冊類型中,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最高的單位。2010年,最高的股份有限公司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是44118元,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21倍,其次是外商投資單位和國有單位,分別為41739元和38359元,是全國平均水平的1.14倍和1.05倍。“十一五”期間,國有單位與外商投資單位間的差距逐步縮小。2005年,外商投資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是國有單位的1.24倍,2010年降為1.09倍,表明隨著國有企業改革力度的加大以及經濟效益的好轉,國有企業對人才的吸引能力在加強。
從增長速度看“十一五”期間,各種登記注冊類型單位的工資增長均比較快,均在12%以上,其中,其他內資單位增長速度最快,達到17.6%,其次是股份合作單位和股份有限公司,增速分別為17.0%和16.8%。國有單位年遞增速度為15.1%,比全國平均水平僅高0.1個百分點,基本持平。增速最低的是外商投資單位,年均遞增速度為12.1%,其次是港、澳、臺商投資單位,年均遞增速度為12.4%。總的看,工資水平越高的單位工資增長速度越慢。這種趨勢有助于緩解不同登記注冊類型單位間工資收入差距“十一五”期間,各登記注冊類型單位最高與最低工資收入差距由2005年的2.11倍下降為1.84倍。
從企業、事業與機關“十一五”期間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看,企業、事業工資水平線互相靠近,水平差距不大。機關工資水平比事業和企業工資水平相對高一些。2008年機關與企業工資水平差距達到最大值后,從2009年開始逐步縮小。到2010年,機關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每月比企業高355元,比事業單位高175元。事業單位比企業每月高180元。
從增長速度看“十一五”期間機關、事業和企業工資均保持了較高的增長速度,但相比較而言,機關工資水平增長要慢于企業和事業單位工資水平的增長速度“十一五”期間,事業和企業工資增長年均遞增速度均超過了全國平均15.1%的增長速度,而機關工資水平年均遞增速度為14.2%,低于全國平均工資增長0.9個百分點,比企業平均工資增長率低1個百分點。由于工資的增長速度不同,到“十一五”期末,企業、事業與機關單位的工資水平關系也發生了改變。2005年,企業、事業和機關工資水平之比為1:1.05:1.17,到2010年,企業、事業和機關工資水平之比調整為1:1.06:1.12。企業與機關間的工資水平差距有所縮小,與事業單位的工資水平差距基本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