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注意到,政府工作報告把“抓改革”列入了“穩增長、控物價、調結構、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諧”18字要求之中。溫總理在解釋“抓改革”時說,就是要以更大的決心和氣力推進改革開放,著力解決影響經濟長期健康發展的體制性、結構性矛盾,在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突破。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就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必須盡快取得新突破。
近幾年,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社會呼聲最高,百姓訴求最為強烈。收入差距逐步拉大,貧富懸殊日益加劇,正在引發各種社會矛盾,對經濟效率構成負面影響,挫傷勞動力的積極性。因此,收入分配制度到了非改不可的時候,等不得,拖不得。
政府工作報告要求“抓緊制定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凸顯中央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之急迫。這一兩年,不斷有媒體透露,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正在緊鑼密鼓擬定之中,社會民眾都在翹首以待,但始終不見“廬山真面目”。一定要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抓緊”二字要求,制定出時間表,盡快推出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使其成為我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指導全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當前,在一些重點領域和環節必須取得突破。
“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今年一定要見到成效。要從兩頭提高居民分配比重,即初次分配時,國家稅費給百姓直接讓利,再分配時國家財政主要面向民生。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就要求適度降低資本、管理在初次分配中比重過高的問題。手段是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勞動力價格并輔之以必要的稅收、行政手段調節。
“創造條件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的全民共享機制”,當務之急是提高國企利潤讓全民共享的機制體制。增加國企上繳紅利比例,使得國企紅利充實到社會保障資金缺口之中。可以通過出讓一部分國企股份籌集社保資金、補充社保資金不足等。
“嚴格規范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管理”要邁出實質性步伐。目前存在的問題是,國企特別是金融機構高管離譜高薪引起社會強烈反應,有關部門雖出臺了辦法進行約束,但越約束,高管高薪越高。對此,首先要盡快解決管理缺位問題。必須理順國企特別是金融企業高管的薪酬管理部門。國企、央企非常明確,隸屬于國資委管理,而金融企業至今沒有明確,形成監管部門相互推諉的現象。其次,盡快解決國企、金融企業內部自定薪酬問題。再次,嚴格規范、監督國企高管職務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