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過了5個月的等待之后,中國交建公司終于還是在股指低迷的情況下拉開了新股發行的序幕,并成為今年滬市發行的第一只大盤股。
針對當前股市的低迷狀況,中國交建IPO的啟動顯然是有備而來,從而使得該公司的新股發行充滿了許多的亮點。比如,中國交建承諾“不超募”。又如,低價、低市盈率發行。中國交建的發行價最終確定為5.40元,對應的發行市盈率是10.43倍,二者雙雙創出2009年推出新股市場化定價發行以來的新低。此外,中國交建還有一個很大的亮點就是“雙縮”:發行規模由原定的“不超過35億股”最終縮減到13.5億股;與此同時,募資金額也由原定的“不超過200億元”縮減到50億元。正是基于中國交建的這些發行亮點,該公司的新股發行受到了不少業內人士的肯定。
但盡管如此,中國交建的新股發行終究是沒有普遍意義的。不論是“雙縮”也好,“雙低”也罷,抑或是“不超募”的承諾,這些都是目前市場低迷情況下,中國交建做出的一種不得已的做法,也可以說是為了確保成功發行所采取的一種發行策略。對于這一點,投資者可以從中國交建發行中,聯席主承銷商對發行余額進行包銷一事中找到答案——由于網下認購不足,聯席主承銷商最后包銷了約1.02億股發行份額。
中國交建IPO過程中,由主承銷商包銷余額的做法與證監會主席郭樹清之前公開表示“要改革股票承銷辦法”的表態遙相呼應。但這種做法并不值得肯定。因為根據《關于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的規定,網下機構投資者在既定的網下發售比例內有效申購不足,或者網下報價情況未及發行人和主承銷商預期的,可以中止發行。所以,根據市場化的原則,中國交建在網下認購不足的情況下,應該中止發行,而不是采取主承銷商包銷的方式。
不僅如此,中國交建新股發行中主承銷商包銷的做法,也破壞了市場化定價,人為地拔高了新股發行價格。在中國交建發行的網下認購中,雖然按發行價區間上限5.40元報價的機構投資者認購不足,但如果將發行價下調到5.11元,則網下機構投資者的認購是足額的,完全不存在余額包銷問題,而5.11元的定價是在發行價區間下限5元之上的,屬于有效報價。但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并不尊重投資者報價,強行將發行價確定在發行價區間的上限,并由主承銷商進行余額包銷,這是對市場化定價原則的公開踐踏。因此,中國交建這種余額包銷的承銷方式是不合適的,有必要按現行的新股發行制度來執行,要么按每股5.11元來確定發行價格,要么按5.40元的發行價來認定網下認購不足,中止新股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