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在金融體系的基礎性和核心性地位,估計不會在將來發生多大變化,這是由現代貨幣體系及其一整套制度所決定的。這意味著,我們不應抱有追求直接融資市場超過商業銀行信貸市場的任何企圖。但這并不否定中國現階段應繼續提高直接融資份額,適當壓縮銀行信貸份額的必要性。在這個過程中,各家大中型商業銀行日益熱衷兼營直接融資業務,追逐混合型全能金融集團的趨勢,值得研究反思,甚至警惕。 資產證券化可能是改善中國融資體系,提高資產流動性,推動債券市場發展的重要途徑。但從上世紀90年代提倡和試點至今,并沒有多少業務,根本還沒有形成規模性的市場。 提到資產證券化,人們大多想到的是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其實,這只是在近乎信貸配給體制下,銀行為了不突破信貸額度而發生的資產騰挪方式。至于近幾年規模急速膨脹的信托產品、銀行理財產品,尤其房地產項目以及股票投資的私募融資,只不過是銀根收緊所擠壓出來的項目融資。其實,從理論上講,在適當期間內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都可以作為證券化的基礎資產。這表明,證券化的基礎是資產負債表上業已存在的收益性資產,而不是那些尚未產生現金流的新建或在建項目;作為證券化產品(主要是資產支持債券ABS)的持有人,實質上買斷了基礎資產整個存續期或存續期內一段時間的現金收入權。 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既定資產,決定了證券化產品的風險不會很大,收益也就適中。所以,不要指望作為固定收益產品的資產支持債券會有太高收益。資產支持債券恐怕永遠都不會產生暴利,卻是穩健的守財型投資對象,尤其是在危機和經濟不景氣時期,這一點更為突出。這足以滿足諸如保險公司等機構,對風險與收益能夠相匹配的投資組合需求。 也許有人會問,引發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的次級債也是證券化產品,風險怎么如此大呢?那是因為,包括房屋按揭貸款等在內的銀行信貸資產并不適于大規模證券化。在借款人所投項目能否產生預期收益,銀行能否按期回收貸款本息這兩層不確定性基礎上產生的證券化產品收益,不確定性怎么會小呢? 那些有著穩定收益流的實際資產才是適于證券化的。諸如收費型高速公路、供水、污水處理、熱電、供電網絡、石油天然氣供給網絡、長期穩定運營的特種大型船舶、有線電視網絡等各類公用基礎設施,這些資產的需求彈性和價格彈性都比較小,有著近于剛性的現金流,一般投資規模龐大,運營長久。不僅可確保資產支持類債券利息來源的穩定性,也可提供足夠規模的基礎資產池,從而有利于提高證券化產品的市場流動性。 這些資產不僅適于證券化,也需要通過證券化,在提高資產流動性,增強融資能力的同時,增強建設、擴展和持續運營能力。而且,這也正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內我們需要加強的領域。筆者因此認為,中國政府理應大力推動這些領域內資產的證券化。 一旦這些大型基礎性資產被證券化,理應有類似于資產托管的制度安排,以防止被重復用作抵押品。如果這些資產被反復抵押以及虛假抵押,勢必導致信用紊亂,增大債券市場的整體風險。這正是目前中國信用類債券市場,特別是實際由各級地方政府主導的“城投債券”和“地方融資平臺”銀行貸款申請中存在的不可不重視的問題。地方“城投債券”融資支出項目,或者是混雜的,或者是籠統的。無論什么投向,項目的現金流都有虛假成分,至少不清晰,普遍都押在了房地產開發上,而房地產市場在今后一段時間內的不確定性和波動性在增大,所以這類債券的利息償付來源是脆弱的。 如果能以較為規范的方式,大規模啟動公用基礎性資產的證券化,依其穩定現金流換來可觀的即期融資能力,既可增加市場上的資產支持類債券,優化債券市場結構,提升債券市場的整體信用水平,降低系統性風險,又可滿足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的融資需求,減少對土地收益的押注和依賴。比如,像保險公司等主要以固定收益證券為投資對象的機構,尤其作為那些負債約束型機構投資者的資產負債匹配對象,有著穩定現金流的實體資產支持類債券,就大大好于目前的“城投債券”和部分“中期票據”、公司或企業債券等信用類產品。 實體資產的證券化,有著多種渠道和方式。但無論何種方式,資產的隔離和托管,都是必要的制度設計。同時,要規避同一基礎性資產多層次衍生性證券化。證券化產品,將變為具有較大市場流動性的金融資產,如果再對這種層次的資產加以證券化,即不斷加大杠桿的多層次衍生性證券化過程,將使現金流變得越來越間接和模糊,從而極具脆弱性,不可能不放大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 從這個角度講,相關機構應制定政策措施,大力鼓勵和推動有穩定現金流的實體資產證券化,而不是銀行信貸資產或其他類型金融資產的證券化。筆者認定,這是增強包括公用基礎設施在內的有關行業的投融資能力,促進中國債券市場發展的有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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