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善于揮舞知識產權大棒的蘋果公司最近在深圳輸了官司。這場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公司之間關于“IPAD”商標權的爭奪戰甚至有可能影響到iPad未來在中國市場的銷售,因為已經有消息說,為了避免惹上官司,一些地方已將iPad下架。
就這場爭奪戰,業界評說不一,有的專家認為,在商標權的征戰中,過去多是中國企業侵權敗訴,而這次則是中國企業贏了官司,這是中國企業成熟的表現。但也有專家說,這場官司還存在很多變數,誰將成為最后的贏家還不好說,也不能借此就認為中國企業在商標的使用上更加成熟。
很多“果粉”可能并不清楚,“IPAD”的注冊商標最早并不屬于蘋果公司,而是屬于深圳唯冠和臺北唯冠。據了解,深圳唯冠是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國內地的子公司,2001年在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獲得“IPAD”兩個商標的注冊。注冊商標后,唯冠公司曾一度推出了名為“IPAD”的產品,但銷量不佳,最后以停產告終。
而事實上,唯冠公司國際的另一家子公司臺北唯冠也在多個國家和地區注冊了“IPAD”。也就是說,深圳唯冠擁有“IPAD”在大陸的注冊商標,而臺北唯冠擁有另外一些國家和地區的“IPAD”注冊商標。
2010年1月27日,蘋果公司的iPad上市。之前,為了收購“IPAD”商標,2009年8月11日,蘋果公司律師與英國一家公司合作,向唯冠臺北公司發出了收購IPad全球商標的請求。很快,在2009年,英國IP公司以3.5萬英鎊購得臺北唯冠的IPad全球商標,隨即轉讓給蘋果公司。至此,蘋果公司認為其已成功將這一商標購入囊中。
整個過程中,蘋果公司并未意識到,“IPAD”在大陸商標的所有權并不在臺北唯冠,而是在深圳唯冠的手中。
在蘋果看來,既然已經購買了唯冠的全球商標,自然包括中國大陸;然而,深圳唯冠認為,深圳唯冠和臺灣唯冠是獨立的法人主體,誰也無權處置別人的商標。
2010年10月,深圳唯冠約見媒體表示,蘋果公司并未取得“IPAD”在大陸的商標權。之后,蘋果公司率先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深圳唯冠公司執行其與臺灣唯冠電子股份公司達成的商標轉讓協議。
2011年12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一審宣判中指出,由于深圳唯冠沒有參與之前的談判,也沒有授權他人處分其商標及訂立商標轉讓合同,涉案的商標轉讓合同對深圳唯冠無約束力,從而駁回了蘋果公司的訴訟請求。
蘋果公司不服,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據悉,蘋果公司最新上訴的理由包括:在內地注冊的商標和IPAD注冊商標專用權歸其所有,認為該案應該適用香港法律判定,要求判定深圳唯冠所有的“IPAD”商標已經轉讓給蘋果公司等。
針對愈演愈烈的商標權糾紛,蘋果公司在2月14日晚間發布了一份簡短聲明:“多年前,我們購買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個不同國家的IPAD商標權。唯冠公司拒絕承認和履行涉及中國部分的協議。香港法院已支持蘋果公司,我們在中國內地的訴訟仍在進行中。”
據深圳唯冠方面介紹,其實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中國大陸“IPAD”商標權問題也一直在進行談判,轉讓價格隨著iPad發售日期的臨近也水漲船高,由1000萬元美金一直漲到4000萬元美金。但蘋果公司最終沒有接受這樣的報價。
事實上,過去幾年,唯冠公司的經營狀態一直不佳。據唯冠公告顯示,其流動負債凈額達28.7億元,38億元貸款逾期未償還,對中國銀行等8家銀行的負債大約為1.8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1.45億元。唯冠手里的“IPAD”中國商標權,就成了其名下唯一一塊肥肉,各家債主都在盯著。
據悉,法院可能在2月末對這一糾紛案作出判決。業內預計可能呈現三個結局:一是深圳唯冠勝訴,蘋果公司高額購買商標權或者將iPad在大陸市場“改名換姓”;二是蘋果公司勝訴,繼續銷售其產品;三是雙方達成和解。
深圳唯冠負責人楊榮山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深圳唯冠方面還正準備向海關提供材料,要求禁止iPad進出口。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游云庭律師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一方面起訴是蘋果公司的權利。另一方面,因為到目前為止大陸地區“IPAD”的商標權仍歸唯冠公司所有,唯冠公司根據自己享有的權利向工商部門進行投訴,也沒有不合理之處。而工商部門根據投訴立案,在商標權利真實有效的情況下,對市場上有侵權嫌疑的商品進行查扣,也在職權范圍之內。
事實上,蘋果公司購買產品的商標,不光是“IPAD”。“IPHONE”的中國商標權,也是蘋果公司花了365萬美元從漢王科技公司手上購得。
漢王科技公司招股意向書顯示,2009
年7月18日,公司與蘋果公司簽訂了《商標和解及轉讓協議》,漢王科技公司同意將其在世界任何地方申請或注冊的所有和任何與“IPHONE”相關商標,包括但不限于中國境內的“i-phone
及圖形”(申請號:4073735)和“I-phone(美術字體)”(申請號:6233340)(“漢王I-phone
商標”)出售給蘋果公司,蘋果公司向漢王科技合計支付365萬美元。
“商標就像網址一樣,先到先得,搶注商標、買賣商標,都是一門生意。”互聯網實驗室董事長方興東如此評價說。
有業界人士在工商部門的網站上查詢后發現,從apad到zpad,以26個英文字母開頭的pad在大陸都已經被注冊,蘋果公司想繼續用“pad”這個名,恐怕是要費一番周折。
“‘IPAD’的商標價值,主要是跟蘋果公司的產品質量和蘋果公司的價值相關聯的”,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游云庭說,離開蘋果公司,IPAD的這個商標價值將大大縮水。
游云庭分析,深圳唯冠跟蘋果公司是在互相試探,博弈。唯冠公司起訴蘋果公司、申請各地工商局查封、進一步向海關申請停止進出口iPad,就是想要賣一個高價,這個價格也只有蘋果公司能給。但蘋果公司似乎看穿了唯冠公司的想法,穩坐釣魚臺,到目前為止僅僅給了一個聲明。對蘋果公司來說,商標最后歸誰都沒有太大影響,唯冠公司卻是背水一戰,輸了就一無所有。如果蘋果公司放棄大陸“IPAD”商標,即把在3月份上市的iPad3更名,也沒有太大損失。而唯冠即便出售商標,蘋果公司主要的競爭對手不屑要,最有可能是被中小山寨廠商低價買走。
有業界人士推測說,對比iPhone中國商標的價格,蘋果公司最多愿意出價1000萬~2000萬美元,這是商標價值的極限。唯冠身背30多億元的債務,想通過iPad商標作為“救命稻草”來償還債務,自然要價很高。另外,即便唯冠進一步要求侵權賠償和工商罰款,因為曾經簽過全球商標轉讓協議,所以也算不上是故意侵權,賠償和罰款都不會太高。
方興東說,iPad商標戰提醒中國企業要重視知識產權。
事實上,這場糾紛也給國內不少中小企業上了一堂生動的“知識產權課”。過去,很多國內企業并不把知識產權當回事,但這一事件中IPAD商標就關聯了巨大利益,這也會對促進企業主動維護商標、產品等知識產權帶來積極影響。
一些業內人士分析,唯冠公司和蘋果公司的商標之戰,雖然雙方體量不同,但說明無論是小公司還是全球市值第一的企業,在知識產權的游戲規則面前,都沒有法律豁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