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構公務車每周少開一天”經媒體報道后,引發網民熱議,很多網友關心“誰來監督政策的具體實施,誰來懲罰”。央視也對“公車限行”高度評價,認為“這絕不僅僅是節能減排的事情,從更大的范圍來看,恐怕也是一種政府思路的轉變”。 不過,來自發改委以及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的說法稱,這只是一個倡議,并不具有約束性,“今后可能會出細化的工作計劃安排”。更有媒體指出,公車限行其實并非首次提及,早在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就印發《關于深入開展全民節能行動的通知》,多個省市也曾大力推廣,但大多最終不了了之。 4年前就已出臺的一項政策,如今又以“新聞”的方式引發公眾關注,多少顯得有些扎眼。公眾之所以會將“舊令”當“新政”,至少說明兩點:一是公車問題和4年前相比沒有太大改觀,公眾看不到有這樣的制度在發揮作用;二是對制度層面的強制性推動,翹首以待。 而這兩點之間,多少有些因果關聯。其實,除了2008年國辦印發的要求公車輪休之外,多年以來,各地不乏關于公車限行的種種地方性規定。甚至每年的法定節假日,很多地方政府都會明文規定“封車”。至于一般性的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內部與公車限行有關的規定,更是屢見不鮮。 但可惜的是,這些規定大多止于“文牘旅行”、層層轉發,而缺乏“約束性”的舉措。這樣無“約束性”的規定,即使一遍遍“倡議”,言之諄諄,又怎么可能管得住公車? 這樣的情形不應再持續。公車年年“限行”卻年年“行而不限”,不僅會讓公車的問題如雪球般越滾越大,還會讓政策“彈性”日漸增大,損害政府的公信力。 “每周少開一天車”的《方案》縱然不完善,但既然已經“倡議”了4年,為何不進行相應評估,增強約束性,并因勢利導,輔以更加細化、操作性更強的配套措施,以制度的力量推動實施,并確保其連續性呢? 如果說4年前提出沒有“約束力”的“倡議”,還情有可原,那么在4年之后,公車的問題越來越受到公眾關注,公車改革也已正式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之后,還繼續止步于這樣的“口頭倡議”,就顯得力度不夠了。 政府每一次治理公車消費的努力,都會引發民眾的高度期待,這樣的輿論底色,其實正是政府推進、深化公車改革的良好契機。而要把公車改革落到實處,則需要各級政府部門如央視評論所說,轉變思路,拿出真有“約束性”的舉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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