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投資基金在新股詢價過程中報高價的說法,證監會基金部主任王林近日在出席某論壇基金經理人年會時予以了澄清。王林表示,基金公司在新股詢價過程中,報價是比較理性的,沒有明顯高于其他機構者,也沒有幫忙報價。不過,他同時表示,他跟蹤了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的、IPO網下詢價報價少于30家機構的6只股票,通過對這6只股票的詢價分析,發現有10個詢價機構在某種意義上是在幫忙報價,存在抬高發行價的可能性,上述機構主要集中在證券類、保險類機構,沒有發現基金公司的參與。
投資基金參與沒參與新股詢價過程中的“幫忙報價”,暫且擱置不議,但詢價機構中有些機構存在幫忙報價、抬高發行價的行為是客觀存在的,應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
新股詢價制度是2004年12月份推出的。實行這一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借助機構投資者的定價能力來對新股發行進行合理的定價。但新股發行價格因此突飛猛進,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新股詢價并沒有起到為新股發行合理定價的作用。市場傳聞有詢價機構在詢價過程中存在“幫忙報價”、“人情報價”等問題,王林的話在很大程度證實了之前傳聞的真實性。而既然確實存在“幫忙報價”這種事情,并且發現有10家詢價機構之多,那么對于這10家參與“幫忙報價”的詢價機構,監管部門就不能姑息養奸,放縱這種“幫忙報價”行為,而應對其從嚴查處,讓“幫忙報價”行為難以在新股詢價環節生根。
“幫忙報價”使新股詢價完全失去了詢價的意義,并最終演變成一種價格操縱。這種“幫忙報價”使市場的定價功能出現較嚴重的扭曲;同時也使市場配置資金功能的有效性受到質疑;對上市公司粉飾業績起到了激勵作用;并加劇了股票的投資風險,二級市場頻繁買賣新股和次新股的人虧損很大。所以,對于“幫忙報價”者,必須取消其詢價資格。因為這不僅涉及到詢價機構的定價能力問題,更涉及到詢價機構的職業道德問題,它使得新股詢價完全背離了合理定價的初衷。
不僅如此,對于“幫忙報價”的詢價機構還應追究其“幫忙報價”背后的腐敗問題。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一些詢價機構之所以愿意“幫忙報價”,其背后都涉及到利益關系問題,比如之前媒體曾經報道過的“一般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會答應給那些幫著抬高發行價格的機構人員許以每股3-5分錢的返利”。如果查證實屬,則應予以嚴厲的懲處,包括詢價機構、保薦機構以及發行人都應一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讓“幫忙報價”者與讓詢價機構“幫忙報價”者都吃不了兜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