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種信號表明,經過前幾年的高速發展,2012年信托行業將迎來調整期,“信托小年”或將來臨。信托業將面臨現實與理性的艱難博弈。 回首2011年,信托行業無疑是資本市場上最大贏家。在國內外極其復雜多變的經濟形勢下,滬深股市持續低迷,基金行業整體虧損,券商自營業務也同樣遭到重創,而銀行理財收益率大多不及CPI上漲幅度,這樣的環境卻成就了信托行業的一枝獨秀。去年三季度末,我國信托行業管理的資產規模一舉突破4萬億,遠超基金管理的資產規模。但仔細分析這4萬億的構成,卻可以得出另一個結論。雖然2011年新增集合信托的占比已升至30.97%,較2010年有了大幅度提高,但銀信合作業務余額有1.67萬億元,在全部信托資產中占比仍然高達40.83%,因此,信托公司名義上的4萬億元受托資產規模,其含金量較低,真正能反映信托公司管理能力的,筆者以為,恐怕連基金的2萬多億還不如。 或許上面描述的內容僅僅是一種錯覺,
2012年銀信合作和房地產信托的發行規模很可能還會位列信托產品發行規模的三甲之列,但飽受詬病的銀信合作已漸漸失去擴張空間;房地產信托又受到調控政策的制約,在上述信托業支柱角色易位的大背景下,以礦產資源信托、藝術品信托、票據信托和酒類信托為代表的新型信托產品能否支撐起信托業未來的高速發展,至少目前還存在很大疑問。 這就是我國信托業在2012年將面對的諸多復雜多變的現實。 首先,對于信托行業來說,從今年開始施行的《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的動態監管將可以預計到行業所面臨的最大政策約束。2010年8月頒發的這個管理辦法,終結了信托公司無限做大信托資產規模的時代;而2011年初頒發的《信托公司凈資本計算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則為信托公司凈資本達標劃定了時限;而從現在起,《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的動態監管對信托公司在凈資本和業務結構優化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年三個步驟,體現了監管層對規范行業的決心,也迫使信托公司進行業務上的變革,去年四季度出現的信托產品發行的變化,便是適應即將變化的監管要求的結果。 其次,2012年監管部門對信托行業的業務模式也有更加嚴格的規定。現在可以確定,銀監會將繼續對房地產信托實行事前報備制度,并嚴格執行“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余額占銀信理財合作業務余額的比例不得高于30%”的規定。事實上,上述“30%”的監管目標在2010年就已開始實施,但信托公司往往通過改變一些產品的設計來規避監管,而這一指標實際上也并沒有得到嚴格執行。因此之故,信托公司對繼續發行融資類信托產品大多還抱有僥幸心理。而去年末銀監會強調這一規定在2012年必須得到嚴格執行后,再想僥幸鉆政策空子的可能性應該已經沒有了。 另外,房地產信托的剛性兌付也將對信托業務結構產生影響。對于房地產信托的剛性兌付,信托公司最大的軟肋在于缺乏應對流動性風險的手段。隨著房地產市場風險的逐步釋放,去年就已有了房地產信托無法兌付的零星事例。可以肯定,在仍將繼續嚴格執行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大背景下,今年房地產市場銷售疲軟的狀況還將持續,監管層對于商品房相關的信托產品的監管將更加嚴格,房地產信托產品的時點兌付風險必會增加,這將進一步考驗信托公司的運營能力。此外,受《凈資本管理辦法》動態監管的影響,信托公司在2012年也將減少房地產信托產品的發行,并會更加謹慎地選擇交易對手。 日益復雜的現實條件,也是限制信托業繼續高速增長的一個方面。信托具有投資領域廣泛的優勢,但同時其劣勢也很明顯,比如,缺乏一個被監管部門和行業公認的可持續發展模式,又比如,信托機構發行信托產品的資金成本和資金門檻要遠高于其他金融機構,等等。 對于信托公司未來的發展路徑,目前業界普遍贊同做大做強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提升自主管理資產的能力。但就現實而言,無論是對微觀企業還是對宏觀行業的判斷上,信托公司都還存在很大缺陷。由于傳統業務發展模式的制約,目前信托公司選擇項目大多還停留在憑借經驗判斷的水平上,缺乏對項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只要交易對手經營穩健、償債能力較強、第一還款來源較充足、抵押質押物易于變現且變現價值較高,就可以基本上確定項目的可行性了。而面對將要大規模開展的自主管理業務,明顯缺乏對微觀項目的投控能力。此外,對于一個以投資領域廣泛為優勢的行業,由于此前業務范圍過于集中,因傳統業務失去擴張空間而被在投資方向上出現困惑,也說明了現階段信托公司對于宏觀行業的認識還很不全面。 無疑,信托產品的資金成本和資金門檻也是限制其實現業務模式轉型的障礙之一。資金運用的高成本,要求信托公司選擇具有高回報的投資領域,但由于缺乏高水平投資能力,如何找到更多更加適合信托投資的領域,是信托公司所必須優先解決的問題。與此同時,雖然國內高凈值人群的數量在不斷地上升,但相對銀行而言,信托公司缺乏理財客戶的積累,不具有直接開發和服務客戶的能力。如何在資金門檻限制的條件下,吸引更多潛在投資者,已成信托公司在業務轉型過程中所必須跨過的門檻。 質言之,施行《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就是要求信托公司從規模驅動向報酬率驅動的理性發展道路轉變。這意味著信托公司的產品線將重新洗牌,人員結構也將重新構建。 展望2012年,整合現有的資源爭取突破創新,信托行業才能繼往開來贏得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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