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年初建設1000萬套保障房的硬任務約束下,各地方政府紛紛出臺各種政策來推動甚至強制性地加速保障房建設。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10月底,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已超過1000萬套,順利地完成了年初目標。
但是,在保障房開工任務順利完成目標的背后,保障房建設依然面臨多方面的隱憂。單純追求開工數量和速度,保障房建設容易陷入粗放、低質增長的誤區,甚至產生一系列負面影響。因此,保障房建設應在抓進度、抓開工、抓建成的同時,確保房屋的質量。
這就需要全方位地完善保障房建設評價標準和相關配套政策制定與執行。
從去年全年全國保障房開工590萬套到今年大跨步提高到1000萬套,在中央財政補助超過1000億元的同時,還有一些資金需要地方政府解決。這就需要加快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住房金融政策體系。
在中央層面需加強政策統籌力度,對保障房項目的融資規模單獨設立統計科目,不與商業房地產開發、商品住宅開發項目混同。
同時,是否可以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對保障房項目采取更靈活的貸款利率,對于銀行提取此類貸款撥備適當放寬,減免其相關稅費,放寬對貸款期限的要求,允許此類貸款在項目建設期內可以只還利息不還本金,待項目進入運營期再制定逐年償還本金計劃等。
此外,加快對住房公積金制度進行全面改革。限制公積金用于商品房的建設和消費支持,使可用于住房保障的公積金數額大幅增加,對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實行更低利率、周期更長的制度。這樣做,既可以提高保障房消費群體的支付能力,同時也使他們盡量少受宏觀經濟波動和貨幣政策調整的沖擊;擴大公積金提取和使用范圍,允許廉租房、公租房家庭用公積金交納租金,以減少公積金的積淀等。
再有,改進保障房土地供應機制,降低建設成本,引導社會資金廣泛參與。在土地供應方面,應研究出臺允許在集體土地上建設公共租賃房的相關政策。比如,北京市和廣東省都在部分項目進行了試點,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用自有國有土地建設公共租賃房,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存量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共租賃房。
保障房建設是重大民生工程、重大發展工程,不僅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加住房有效供給,抑制房價過快上漲;也有利于優化投資結構,擴大消費需求,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基于這樣的重要性,評價保障房建設就不能只看開工指標,更要看整體成效。
對于目前的保障房開工完成情況,業已暴露出一些開工成色存疑的問題,例如見諸報端的就有不少省市將單位集資合作建房、針對鄉村教師、衛生院等人員的中轉房等納入保障房統計之列。建立保障房有效開工認定標準,這是保證優質完成保障房建設任務的必要前提。
與此同時,還要完善保障房供地、租售與退出機制,避免保障房成為“公權房”,避免階段性的居住權異化成長期產權。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在博鰲房地產論壇上指出:“中央部委、國企獲取的土地是大量的,北京有73%的土地被這些機關單位使用了。”
另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保障房建設質量。在當下各地追求保障房開工速度和規模的時候,重提近年來屢見不鮮的保障房工程,有著尤其重要的意義。包括北京實行保障房“終身質量責任牌”等辦法,顯示出地方政府在這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其成效還需要在執行中檢驗。
業內人士表示,諸如保障房質量、租售等方面的問題,都是地方政府可控的;而保障房建設帶來的資金壓力帶有一種地方政府難以控制的特點,所有這些,都需要中央和地方完善政策設計,探求一條更理想的保障房建設路徑,以避免保障房粗放增長留下嚴重的后遺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