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本身就是創新,大體屬于金融體制的創新,并帶動管理、業務、產品等的創新。
人類金融史就是一部不斷創新的歷史。從一張羊皮換兩把斧頭到今天這樣的規模,金融創新是金融發展的火車頭。
金融創新是一個龐大的體系,大體包括廣義與狹義兩部分。廣義的金融創新大體包括金融理論創新、金融體制創新、金融管理創新、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業務創新、金融產品創新等等;狹義的金融創新主要是金融業務和金融產品的創新。
大力發展中間業務是金融業務創新的重點。簡單地說中間業務就是介于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之間的業務,也可叫收費業務。資產業務、負債業務都有一個不斷創新問題,但重點應是中間業務。國際先進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占比已達50%左右,我國平均數為15%-20%。當前商業銀行發展中間業務的重點應當是財務顧問、電子銀行、債券承銷、基金代銷、銀保銀信、理財等等。
金融創新與風險永遠是一對雙胞胎。只要有金融創新,必有金融風險。我們不能因存在金融風險而因噎廢食,我們也不能只顧創新而忽視風險。許多時候就單個金融企業講創新是對的,但有時往往無數正確導致整體錯誤,這就是經濟學中所講的“合成謬誤”,我們必須從全局認識這個問題。
金融創新的兩個關鍵詞是“方向”和“度”。就世界講,華爾街創新過度,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創新不足;就中國講,城市金融存在創新過度(比如理財產品),農村金融創新不足。
金融創新走多遠,金融監管就應走多遠。創新第一性,監管第二性。創新提出了監管的要求,不斷地創新不斷地提出監管要求。但這并不意味著監管只能被動跟從創新。一方面創新走到哪兒,監管就要走到哪兒;創新達到什么程度,監管就要達到什么程度。另一方面在取得經驗并形成普遍性原則后,監管應當超前,對創新起到指導、引領作用,也就是我曾經引用過的穆勒的話“你揮舞拳頭的自由到我的鼻子為界”。創新的自由到監管的容忍度為界。
金融創新是一個“正反和”式的波浪式運動,要走一步看一步,跑一段歇一會兒。當前世界在金融創新上要由過度創新向適度創新回歸,特別要由超常規發展的金融衍生品創新向適度創新和適度向原生產品回歸。
最后,應當說人類對金融創新的認識總體上還處于“必然王國階段”。有一個故事,講在火雞王國里,一位“火雞科學家”發現每天上午11時都有人給它們喂食。經過一年的實驗觀察,這位“火雞科學家”終于在感恩節的早晨向它的同伙宣布了“食物定時降臨規律”。但這天上午11時,這群火雞不但沒有食物降臨,而且統統被殺掉。我將其稱為“火雞悲劇定律”。希望我們在金融創新上不要犯“火雞悲劇定律”的錯誤,方向錯了止步就是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