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昨日18時許,徐州市豐縣首羨鎮張后屯村發生一起校車側翻事故,截至晚上10點30分,已有12人在此次事故中死亡。據了解,該校車屬于張后屯村中心小學,校車是為了避讓一輛電動車發生側翻。 就在兩天前,《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就在不久前,各地進行了新一輪校車安全大檢查。11月18日,江蘇省教育廳曾緊急發出通知,要求做好學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強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安全管理,特別是加強農村中小學和幼兒園校車的安全管理。 當下,從中央到地方對校車安全不可謂不重視,不幸的是,這起校車事故還是發生了。解決校車安全問題,固然需要立法提速,需有明確的制度安排,但也不能指望立法一攬子解決問題,也不能坐等條例出臺。 事故發生,總是有原因的,這不禁令人質疑當地是否真正做到了有效的校車監管。 從徐州有關部門提供的消息看,首羨小學學生所坐的這輛車乃是租用的社會公交車輛。那么,這就有很多環節可以追問。 當地有關部門對校車出租方有無進行資格審查,對校車司機有沒有進行資格審核?這位司機有無豐富的駕駛經驗,以及不良記錄?這些信息都需要當地有關部門回答。 另外,從有關信息看,校車發生側翻,是因為避讓一輛電動車。實際上,按照標準的操作規范,遇到路面緊急情況,校車只要速度不高,往往能夠剎車,側翻多發生于高速運行下的緊急轉向。不久前濱保高速天津段發生大巴側翻事故,致30多人死亡,即與此有關。當時校車是否存在超速行駛,也需要有關方面進行調查。 報道顯示,事發校車曾經停業整頓,前幾天才恢復運營。那么,公眾也希望知道,這輛校車究竟整頓了什么,有關部門又是依據什么準許其恢復運營的。 當地政府應盡快向公眾說明此次事故的原因,不但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更要吸取教訓,找到維護校車安全的真正薄弱環節。多起校車事故的發生,直接原因有很多,但不容忽視的是,地方政府、部門執法監管的不到位。面包車超載、有隱患車輛運學生,這些違法違規現象如果早就得到制止,恐怕也不會有悲劇發生。 一再發生的惡性校車事故,讓人們焦灼不安。這也越來越多地暴露了一些社會治理的痼疾。甘肅校車事故發生后,在中央層面校車立法提速,可在地方層面,校車監管卻仍然漏洞百出。這種脫節在一定程度上會抵消制度進步的努力。 校車安全有賴于制度的完善,也急需地方政府、部門真正依法履行職責。只要各地及相關部門切實負起責任,按照現在的法律規章管好校車,也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此類惡性事故的發生。否則,再好的條例規章也難以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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