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證監會召開媒體通氣會,通報了勝景山河、科冕木業首發的有關保薦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罰措施,并披露了六件資本市場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結果。其中,最引人關注的無疑是對于勝景山河當初的保薦代表人、平安證券的投行人員林輝、周凌云的處罰。這兩人因為“盡職調查工作不完善、不徹底”,未能履行勤勉盡責的職責,而被中國證監會撤銷保薦代表人資格。
如果說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解讀市場的四大熱點,是證監會新任掌門人燒起的“第一把火”,隨后推出的“六大舉措”是“第二把火”的話,那么,對于市場違規機構及人員的嚴厲處罰則可解讀為郭樹清燒的“第三把火”。而且,新掌門人所燒的“三把火”,不僅一一擊中了市場的“要害”,也是市場關注的焦點所在。
因為沒有履行“勤勉盡責”的職責,相關保薦代表人被監管部門直接“掃地出門”,這在對券商保薦行業的監管中尚屬首次。中國證監會對于平安證券兩保代的處罰,亦被市場稱為“史上最嚴保代罰單”。
在以往證監會撤銷保代資格的案例中,要么是因為保薦代表人履歷造假,要么是因為沒有參加中國證監會舉辦的保代培訓。即使是在保薦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最嚴重的處罰亦不過是“12個月內不受理其出具的文件”的監管措施。此次監管部門對于平安證券兩保代的處罰,體現出監管從嚴、處罰從重的監管思路。
不僅如此,中國證監會對于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罰同樣是其中的“亮點”。
長期以來,違規成本低一直受到市場的質疑與詬病。也正是因為如此,新股發行過程中,無論是發行人,還是中介機構及其相關人員常常抱著一種僥幸的心理不惜鋌而走險。最終的結果是發行人與中介機構及其相關責任人員從市場中竊取了巨額利益,而留下的只有“一地雞毛”。這不僅損害了中國資本市場的整體利益與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也常常導致投資者對市場失去信心,嚴重阻礙著中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與長治久安,其危害性自不待言。
此次中國證監會對于勝景山河與科冕木業首發的相關中介機構與責任人員進行處罰,不僅使違規者付出了應有的代價,也是在警告那些“玩火者”,如果膽敢跨越“雷池”或踩“紅線”,那么,必然會受到應有的懲罰。因此,中國證監會此次開出“史上最嚴保代罰單”,其警示意義以及所產生的威懾力同樣不言而喻。
當然,對于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在諸多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筆者以為,其中最主要的是要體現出重典治市的決心與信心。亂市需用重典,對于違規者的嚴管重罰,才是真正的治市之道,也是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切身利益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