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廂監管層提出要多管齊下逐步改變高市盈率發行股票的局面,那邊就有公司以60多倍的發行市盈率創下今年下半年以來的發行新高,以至于有分析師建議“不申購”。 “三高”發行,向來飽受市場詬病。那么,破解高市盈率發行該怎么辦?筆者認為可以用“三劍”來解決。 第一“劍”,刺向詢價機構。 從網上競價到定價發行,再到如今的詢價制度,A股發行制度正一步步朝著市場化的方向邁進。但是,從現在新股發行“三高”情況來看,詢價機制并沒有實現發行定價更加客觀、公正。這里面,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詢價機構沒有勤勉盡責,在報價過程中只是按照自己的思路“出牌”,導致詢價不合理。 當然,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在路演之前,公司基本上不接受機構的調研,而詢價機構只能參考招股說明書或者是同類公司的情況,報出自認為合理的價格。因此,在這方面還需要改進,讓詢價機構能夠更好地了解公司,進而報出更為合理的價格。 此外,加強對于詢價機構的監管也非常重要,包括對他們在詢價過程中是否有操縱價格的行為、是否有價格串通等行為。如果一旦發現這種情況,就需要嚴懲,甚至可以取消他們的詢價資格。 第二“劍”,刺向投行。 投行的職責是什么?筆者認為其首先是一家保薦機構,輔導企業上市。但是,我們看到,目前國內的投行,由于其利益常被認為與發行人捆綁在一起,因此,有的投行就會有意無意的在招股說明書中為發行人掩蓋、粉飾一些風險因素,這極有可能會助長包括機構等在內的投資者的非理性炒作。 因此,筆者認為,解決新股發行的高市盈率這一問題,投行應該肩負起更多的責任,引導機構投資者給予更理性的報價。投行要認識到自己的職責首先是保薦機構,其次才是承銷商。 同時,投行在為詢價機構出具新股估值研究報告時也應該更加理性。最近,某證券公司鬧了一起“烏龍事件”,在保薦書中張冠李戴,成為業內笑談。 筆者認為,出現這種情況,與保薦機構工作不嚴謹、不負責有關。保薦機構連最基本的工作都做不好,那么,對投資者負責又從何談起? 想起此前跟一投行人士閑聊,說到現在有的承銷商的分析師在撰寫研究報告時多從發行人利益出發,報喜不報憂,報告缺乏獨立性。這樣的研究報告,怎么可能為詢價機構提供正確的信息,進而給出合理的價格呢? 此外,還有的承銷商,為獲得更高的發行價,對一些報價較低的詢價機構“打招呼”,勸退這些機構放棄報價,這樣發行人就能如愿高價發行,而他們也能得到更多的承銷費。這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 第三“劍”,
刺向發行人。 作為發行人,當然希望能募集到更多的資金,于是,就出現有的發行人與保薦機構“打招呼”,以期獲得更多的資金。對于這種現象,不光要嚴格加以制止,一旦查實,更要嚴懲。 當然,這只是一方面。筆者認為,對發行人,一方面要對他們的募集資金設限,使企業實際募集資金規模控制在一個相對合理的范圍內,另一方面,也要加強對公司所募集資金的監管,尤其是對企業擬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審查,杜絕虛構募集資金項目、虛增募集資金項目投資總額的行為,以防范某些企業的惡意圈錢行為。 以上三“劍”,指向不同的群體,只能算是眾多破解新股高市盈率發行的辦法當中的三朵小“浪花”,浪雖小,但還是希望能對破解這一問題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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