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僅是起點,有效的審計、監督才是公正的保障,只有這樣,才能推動“三公”公開真正走向法制化、常態化。 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對“三公”經費(公車、公款接待、公款出國)等涉及大量政府與公務員公務支出擬納入預算管理,明確要求縣級以上政府的“三公”經費預決算定期公布,禁止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于“三公”支出。 “三公”經費公開從輿論呼吁到納入法治化,是一大進步,意味著不管哪一屆政府,不管是否愿意,都須定期公開,否則就是違法。這是政府開支走向透明化的重要一步,但“三公”公開了之后,還能做什么?更值得思考。 當“三公”公開之后,看到一大堆數字,民眾首先希望知道這些數字的來龍去脈、構成依據。各部門要解釋數字加減乘除的過程,民眾才能相信。比如,在今年公布的中央機關“三公”數字94億中,公車支出高達61億,后來發現,這60多億中居然沒包括公車司機的支出。我們不禁要弱弱地問一句:沒有司機的公車會自己跑嗎? 中央機關的公車總費用不包括司機費用,下面層層政府的公車費用都不把司機費用計算在其中。希望明年公開公車費用時能夠改正這個失誤,否則,“三公”數字會“被降低”了。 在“三公”預決算數字公開之前,應有事前審計的基本結論。今年6月底,筆者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時,曾在小組會上咨詢一位審計部門的負責人:對94億的“三公”數字,審計部門審計了沒有?得到的答案是:審計了。眾所周知,審計有事前審計、事中審計、事后審計之分,現在財政審計的主要精力放在“預算執行審計”上。盡管目前審計力量有限,但還是要在“三公”等敏感數字公布之前,有一個合規性審計的意見,免得民眾質疑聲不斷。 通過審計,不僅可以發現“三公”預算中的超編、超標等違規問題,還可以發現執行過程中的違法問題,也可以看出“三公”安排的不合理性,及時對預算制度進行必要的修改。 此外,也應充分尊重民眾對“三公”經費“評頭論足”的權利。納稅人評價財政收支的合理性,是公共財政的基礎條件。隨著財政透明度不斷提高,民眾將有越來越多的機會對財政收支“評頭論足”。公民及公民的代表(人大代表)、社會各界別及各界別的代表(政協委員)、專業技術機構(會計師、審計師、律師事務所)、立法、司法、行政、媒體等,都有責任和義務對“三公”經費進行監督。 公開僅是起點,有效的審計、監督才是公正的保障,只有這樣,才能推動“三公”公開真正走向法制化、常態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