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中國證監會擬出臺措施,對上市公司的分紅作出相關規定,甚至不排除以強制的方式規定上市公司的分紅比例下限。此舉有利于投資者樹立長期投資理念,有利于證券市場的長期發展。 不過當我看到這則消息時,想到的卻是另外一面。入股分紅,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卻需要監管部門來強制,給人感覺不是滋味。就像欠債還錢,本來也是天經地義的,但世上總有“老賴”。不過,賴子的比例并不高,與上市公司不分紅相比,不過小菜一碟。 欠債還錢之所以能夠被接受,是因為自古以來如此。而入股分紅,在中國像是個“新事物”,是股份制經濟之后的產物,所以沒有那么“普及”。雖然在中國,早就有入股的事,但中間隔了幾十年“無股”的時間,大家也就“記不起來”了,原來祖上還有這傳統。 回顧中國的證券市場發展之路,經歷了一個耐人尋味的過程: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由于大家還不知道股份為何物,發行股票也罷,公司上市也罷,還需要主管部門來求著公司,公司去求著人來入股;后來,那些敢吃螃蟹的人因股而富,那些被逼的企業也因股而圈到了不少錢,這些都起了示范作用,于是大家爭先恐后地去求主管部門。 但到底為何要發行股票?公司可能并沒有想清楚,只知道能夠有大把大把的票子進賬,是件愉快的事。所以,不少公司就出事了:有母公司挪用上市公司籌措資金的,有圈了錢不按招股說明書上的承諾進行投資的,甚至有用圈來的錢發獎金的,不一而足。 為何會如此,主要原因還是因為錢是從眾多的中小投資者那里來的,而他們的要求不可能受到公司的重視,更不可能對公司進行監管。東家管不了掌柜,這本來是怪事,但由于這些小東家太分散了,就如滿滿的一車人面對車匪路霸,雖然乘客眾多,但卻往往蒙受損失。大股東能夠得到好處,當然就不顧小股東的死活。 正因為如此,小股東無法用手投票,只能用腳投票,寄希望于通過股價的買賣賺點散碎銀子。行情好的時候,大家快樂;行情不好,就只有痛苦。而中國的證券市場,則是行情不好的時候多于好的時候,所以,我們上億的散戶們,必然是痛苦多于快樂。 從理論上說,如果公司每年分紅,那么,從長期看,股價的漲跌對投資的收益影響不會很大,關鍵在于公司的穩定與成長,因為投資者可以每年把紅利買成股票。只要公司能夠持續成長,堅持長期投資的人,就能夠獲得收益。股價上漲自不必說,即便股價不變甚至下跌,由于每年可以買入更多的股票,仍然能夠保證盈利。所以,國外成熟市場的投資者,非常重視公司的盈利和分紅。 寫到這里,想起一個故事:我在證券公司的時候,曾經去游說某公司老總,想幫他的公司上市。他考慮再三,決定不上市,理由很樸素:如果分紅高了,我還不如到銀行貸款;如果分紅低了,毀了公司聲譽。 他的話并不完全正確,但我想到的是:現在那么多的上市公司,還在考慮自己的聲譽和顏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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