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召開聯組會議,對國務院關于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關于限購問題的定性,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全國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吳曉靈詢問:過于嚴厲的限購政策影響形成更多的市場化出租房屋,調控房價應抑制對房屋的過度投機,而不是抑制老百姓的投資性購房,沒有多余的投資房,租賃房市場就全由政府背起來,這是不可能的。并建議:可以用增值收益稅收遞減、扣減房產稅的方式限制過度地炒房。
對此,住建部部長姜偉新解釋道:限購是個行政辦法,是我們不得已而采取的辦法,是房價高速上漲,不得已出了這樣一個限購的措施。作為一把劍在懸著。當前商品房的房價總體上趨于穩定,一些城市開始有下降的苗頭了。我們正在努力建設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如果這個信息系統將來建立起來了,再加上銀行、財政、稅務、公安的信息系統,就不必再采取限購這種行政色彩濃厚的辦法。
這一解釋,透露出幾點關于限購政策的敏感信息。其一,限購非長策。今年以來,市面上流行著“限購長期論”,這一言論嚴重誤導了各方,若不澄清,恐怕會產生一些負面影響。樓市調控有三種手段: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法律手段難在立法繁瑣、過程長;經濟手段最常用,信貸和稅收是關鍵,但過去幾年抑制房價力不從心;行政手段見效快,卻易傷害市場機制,所以只能是“西藥”。
然而,限購政策注定只能是一種權宜之策,一旦效果顯現,就應考慮放松或退出,免得助長負面效果。實際上,去年以來多個國家文件中,屢屢明確“在一定時期內”實行限購,從未說過永不退出。很多人有意、無意誤讀了政策,盲目相信所謂的小道消息”。
其二,限購政策退出的條件。最關鍵是房價調整的時間和空間,要達到政策預期。這一目標比較曖昧。各地制定有房價控制目標,多是今年房價漲幅不超過GDP或人均收入增幅,這一目標明確,也容易達標。但全國并無統一目標,官方表述主要有三種:穩定房價、扼制房價過快上漲、房價合理回落等。因此,中央層面難依房價調控效果叫停限購,而地方政府卻有證據取消限購。所以,限購取消將是一個過程,限購城市將陸續行動。
姜部長所謂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全國聯網后不必限購”,可以這樣理解:這一系統建成之后,有助于完善房地產稅收,比如房產稅,從而讓稅收政策成為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的長久性政策,為住宅市場長期健康發展的內置“穩壓器”,在一定程度上替代限購令的功能。
談及房產稅,昨天財政部官員王保安表示,目前在上海和重慶已經開始進行房產稅的試點,下一階段工作是加快稅收政策的制定,抓緊總結兩個城市的房產稅試點經驗,加快推進房產稅的實施,以使它進一步發揮在房地產市場運行過程當中的調控作用。即便如此,也不宜過分強調房產稅抑制房價作用。很多發達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和中國香港,都有類似稅收,但香港房價素喜大起大落,美國房價2006年之前曾連續幾年快漲,最終吹成泡沫,破滅后引爆次貸危機。
其三,限購退出的時間。筆者一直認為,本年度可能就會有個別城市如期退出。因為,貴陽、濟南等少數城市在今年一季度出臺文件時,就曾明確暫定截止今年12月31日。另外,8月份住建部出臺的二三線城市五項限購標準中,也曾明確允許新限購城市可考慮暫定執行到今年年底,雖然最終只有臺州和衢州兩個城市出臺,且均沒明確退出時間,不過至少表明了中央部委的態度。
隨著“金九銀十”夢想破滅,近期很多開發商已加大促銷力度,部分城市房價加快下調步伐。按此發展形勢,預期到年底,部分城市的調控效果將會相當顯著,限購退出的理由也就比較充足了,至少不會像前段時間的佛山,剛想放松,就被叫停,朝令夕改,尷尬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