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莊鹿海園四里小區轉租、合租公租房的現象充分說明,公租房在解決了怎么建、怎么分的問題之后,還存在著怎么監管的難題。 公租房轉租現象,還是不可避免地出現了。 在北京首批“人才公租房”亦莊鹿海園四里小區,轉租、合租公租房的現象相當普遍。這暴露了公租房分配之后的監管難題。 無論是合租還是轉租公租房,都說明承租人實質上并不需要這樣的公租房,這等于侵占了公共資源,與政府發展保障性住房的本意背道而馳。按照剛剛發布的北京公租房管理細則,這些行為都是不允許的,而且有非常明確的處罰條款——五年內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 盡管,性質如此明確,懲罰也不可謂不嚴厲,還是有人轉租公租房,說明現在的公租房管理仍然存在一些制度盲區,監管措施還沒有跟上。 應該看到的是,這個問題并非偶然,而是源于公租房本身制度設計存在一定的缺陷。由于公租房產權主體分散,從而不可避免會出現監管責任主體不明、監管鏈條松散的問題。 現在,公租房的產權主體包括市區政府、產業園區及下屬企業、社會單位、投資機構以及開發商。于是,公租房的分配也有多種不同的方式,其日常管理也以產權單位為主。而轉租等行為雖侵占了公共資源,但對一些產權單位來說并無利益損害,因此也就缺乏監管動力。 更何況,有些公租房的承租人還是產權單位的骨干員工,讓他們分到公租房本身就是一種單位的福利或獎勵。讓這些產權單位動真格去監管,恐怕也很困難。即便這些產權單位發現了轉租等違規行為,或許也多會在企業內部處理,而極少上報到住建部門,予以嚴厲懲處。而一些產業園區出于多方利益考慮,或許也不愿在這些“小事”上得罪園區的重點企業,于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自然而然就可能會成為監管常態。不然,鹿海園四里小區的轉租公租房現象也就不會如此普遍地出現。 防止“轉租公租房”現象的出現,首先需要加強公租房分配環節的監管。目前公租房分配環節的程序設計保證了透明公開,可是仍出現了轉租、合租等違規現象,說明公租房申請者資質審核第一關還是過于寬松了。 另外,要進一步明確監管責任主體,建立更加有效的監管機制。有必要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牽頭,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復查、暗查等制度。這或許并不難。公租房小區就那么多,只要在網上搜一下小區的名稱,或者到小區附近的房產中介看看有無出租信息,那么線索就不難掌握。 當然,最急迫的問題還是,監管、執法現在需要及時跟上。對已經分配的公租房小區,也是時候啟動復查工作了;對已經曝光的轉租公租房行為,應盡快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產權單位的責任。 以前,輿論和政府均關注公租房怎么建、怎么分,現在,這些問題均已明了,因而,順理成章地,大家關注的焦點應該是“公租房分了之后怎么管”的問題。希望,有關方面完善監管制度,加強監管力度,杜絕公共資源的浪費,讓公租房更好地體現社會保障屬性,更有效率地分配到最有需求的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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