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下跌,開發商降價,按說是令人高興的事,但有些人非常不高興——位于上海市嘉定區的兩個樓盤,因開發商大幅度降價,憤怒的老業主們將售樓處團團包圍討要說法,售樓處內被砸得一片狼藉,老業主們認為開發商降價讓他們先前購買的房產大幅貶值,這是“赤裸裸的欺詐行為”。 老業主們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這種所謂的“維權”更像是無理取鬧——我說的不是他們圍攻售樓處的方式欠妥,而是說他們反對開發商降價的理由很荒唐。比如一個人到商場買了一件衣服,幾天后去看,衣服打折了,他能要求商家賠償差價嗎?今年2月份ipad全球降價,難道之前購買ipad的人都要找蘋果公司打官司?按照老業主們的邏輯推導下去,任何商品都只能不斷漲價而不能降價,豈不荒唐! 房價只能上漲不能下跌,否則就侵害了已購房者的權益,就是“赤裸裸的欺詐行為”,如果這個理由可以成立,政府還調控房價干什么?任其瘋漲便是。老業主們當初沒買房時肯定也希望房價下降,一旦買了房,便希望房價大漲,使其房產增值,哪管其他人買不買得起房。當然,他們更懶得理會房價虛高對社會經濟的種種負面影響。 姑且不去指責這種心態,但毫無疑問的是,買房就像購買其他商品一樣,遵循的是“愿打愿挨”原則,只要開發商當初明碼標價、合法銷售,之后無論漲價還是降價都不是什么價格欺詐行為,而是開發商的正當權利。買房還是一種投資行為,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股市、期市如此,樓市亦然。買房之后房價上漲,那你就賺了,此時你不會把收益還給開發商;同理,買房之后房價下跌,那你就虧了,此時你也不能要求開發商補給你差價,或者要求他不降價。收益自持,風險自擔,這是市場經濟活動的公平性所在,你不可能只要收益而不擔風險,世上沒有這等好事。 實際上,如果是購房自住,房價漲跌所導致的房產增值或貶值,并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只有那些將買房當作投資甚至意在炒房的人,才特別在意房價的漲跌。若如此,那我不得不對一些老業主實話實說:政府的樓市調控政策,打擊的正是炒房行為,抑制的正是樓市投資行為,你們正好撞到槍口上了。 開發商降價遭到老業主的圍攻和索賠,這種事情不是第一次發生,也并非上海僅有。一波接一波的樓市調控好不容易促使一些開發商降價,但他們又因顧忌一些老業主的胡攪蠻纏而不敢降價,這個問題應當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保證開發商的“降價自主權”,也應該成為樓市調控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