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閉幕的中共十七屆六中全會對推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作出了部署,提出“要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在全會的公報中將文化產業定位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還是第一次。 那么何謂“支柱性產業”?一般而言,支柱性產業就是在國民經濟中生產發展速度較快,對整個經濟起引導和推動作用的先導性產業。在整個國民經濟體系中,支柱性產業往往要占據5%以上的比重,同時還能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一個可供借鑒的數字就是美國,美國的文化產業大概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10%,相比較之下,包括汽車及零配件、汽車生產設備等在內的汽車工業,其總產值只占GDP的3%。 與其他產業相比,文化產業的前景更為誘人。在這個時候鼓勵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可謂生逢其時。 按照現有的統計數據,目前文化產業還遠未成為支柱性產業。根據國家統計局最近發布的報告,2010年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為11052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為2.75%。但需要指出的是,這幾年文化產業的增幅非常快,在2008年至2010年間,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年均增長24.2%,遠超一般產業。 我們目前的文化產業所占國民經濟的比例還非常微小,那怎么才能讓文化產業成為支柱性產業? 誠如六中全會公報所提出的,“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這正是文化產業發展壯大的不二法寶。具體來說,就是通過多種主體投資,通過市場競爭達到優勝劣汰,最終實現文化產業的繁榮和發展。由于種種歷史原因,文化產業限制較多,不僅是所有制形態上的,同時還有準入門檻等各方面的限制。但是作為一種“產業”的振興和繁榮,只有盡可能放松各種限制,鼓勵市場競爭,才能實現。 以電影產業為例,2010年,中國電影票房收入超百億,而在2002年,中國電影票房只有10億。為何短短8年間,電影票房收入能夠有10倍的增長?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這幾年間多主體投資、多元化融資和多樣化經營成為電影產業的基本模式。社會資本、民營資本、海外資本紛紛介入電影產業,而不再是以往的國有資本一枝獨秀。 當然,還須警惕的是,在以往的發展經歷中,我們往往把發展某個行業的重點放在“加大投資上”。如果有些地方政府還是把重點放在投資,而不注意通過市場競爭來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結果可能是建立了一大批的文化產業園區,但是真正有分量的文化產品卻出不來,最終文化產業淪落為房地產業,成為企業跑馬圈地的工具。這是必須予以重視的。 任何產業都需要資本的介入,但對于文化產業而言,資本固然重要,更為重要的是創意,以及支持和保護自由創造的制度環境。其中既包括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亦包括為文化創新提供包容、寬松的管理體制,從根本上,也就是需要加快完善文化法規,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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