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國務院發布的關于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六大政策非常英明、及時,我想談談如何落實第五條,“促進小金融機構改革與發展”。
首先,我認為大家必須接受市場細分的理論。期望大銀行十分關注小微企業貸款,那是不現實的。大銀行官僚主義嚴重,決策程序冗長,成本高企,彎不下腰來。這是永久的事實,中外皆然。我們不要批評,勉為其難。本人在四家外國大銀行工作了15年,我發現他們的問題同樣嚴重。最近,我在浙江和江蘇調研,聽說某國有銀行欺騙政府,吹噓自己發放了多少億元的小微企業貸款。實際上,他們把對某大企業的貸款分解成對它的若干下屬公司的貸款,由總公司擔保。所以,
不切實際的政策只能鼓勵作假。
小微企業必須依靠小微金融機構,主要是信用社、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和村鎮銀行。此外,民間借貸本身是合法的,長期以來它也對社會和經濟起到了巨大作用。政府和人民都要肯定這一點。
第二,我們口口聲聲說支持小微企業,包括小微金融企業,但政策上的歧視卻普遍存在:衙門難進、牌照難拿、費用極高、回報太低。關于小額貸款公司,我本人最不滿如下五大政策:
(1)小額貸款公司不能吸收存款,而信用社可以,私募基金可以
(當然,他們用詞不同)。
(2)政府部門給小額貸款公司規定的負債率上限是0.5倍。而銀行的負債率是10多倍,擔保公司10倍,信用社實際上更高(特別是如果你把他們的壞賬剔除之后更是如此)。大家知道,普通的工商企業不受負債率上限的控制。為什么監管當局要歧視小額貸款公司?政府應該廢除這個負債率上限。其實,
即使監管當局允許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和市場上不受任何限制獲取貸款,也不等于銀行會無限制地提供貸款。應該把這個決定權交回到銀行,交回到市場。
(3)小額貸款公司不僅要支付獲取牌照時的巨大行政費用,還要繳納5.5%的營業稅和附加,繳納25%的所得稅。在監管上,小額貸款公司受到這樣和那樣的監管,而民間借貸業者不需要牌照,不繳稅、不受監管。你讓小貸公司怎樣有競爭力呢?很多小貸公司想關門大吉。這不奇怪!如果溫州的小微金融機構生龍活虎,哪里還有地盤留給高利貸業者?我認為,高利貸在某種程度上是監管和政策創造出來的。
(4)對股東的資格規定缺乏依據。為什么必須是本地企業和個人才可以當股東?外地人為什么不行?中國受閉關鎖國的殘害還不夠嗎?在其它行業政府為什么要招商引資?為什么股東企業必須要有三年盈利?必要性何在?
(5)還有一個更加荒唐的規定:每個股東的持股比例上限為20%或者30%。首先,這些小貸公司一般只有1到2億元注冊資本,要找到10個以上并且志同道合的股東很不容易。我們的政策制定者為什么要浪費中國企業家的時間,
逼迫他們去尋尋覓覓,
找來一些根本不認識的人們充當股東?結果是,很多發起人股東請他人代為持股,擔驚受怕。畢竟這樣做有風險,也犯規。中國那么多聰明人,為什么要制定完全沒有道理的政策,然后聽任大家違背它呢?這不是把法規當兒戲嗎?
那些不愿意(或者不敢)找人代持的發起人股東很快也發現,他費很大的力氣申請牌照,張羅生意,承擔風險,最后他只有20%或者30%的權益。公司做好了,其他股東不感謝他,出了問題,大家責怪他。所以,發起人股東沒有足夠的積極性,更不敢有長遠的打算。現在的普遍狀況是,全國3600家小貸公司基本上是只做短期打算:他們聘請6到8個員工,發放10到20筆大額的貸款,天天打麻將。他們能真正幫助小微企業嗎?既然我們的制度不鼓勵長期打算,誰能怪罪這些人?
六十年來,農村信用社最大的失敗就是股權過于分散,結果誰也不關心和維護信用社的利益。而且,政府不允許它們跨地區經營,它們也不需要競爭,結果它們成了一個個弱不禁風的小壟斷。股東太多,沒有一個強大的主心骨,那些信用社實際上就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大家都知道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效率和前途!西方的投資銀行即使在破產了好幾回之后,在需要納稅人救援之時,還要每年給每個高級管理人員幾百萬美元,
甚至幾千萬美元的獎金!即使中層干部每年也拿幾百萬美元的獎金!荒唐至極,根子就在股權分散,股東缺失!
有人說,如果不限制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發起人的持股比例,它的權力會太大,容易發生關聯貸款,或者卷款逃走。其實,大家知道,只要他控制實際的業務,他的權力都是同樣大,不管他的股份是20%還是60%。如果他想卷款逃走,前者的可能性反而更大(即當他只有20%的股份時),因為他的股份比例太低,誘惑太大。
小微金融機構萬萬不可走農村信用社的老路,必須在競爭中成長壯大。監管部門要允許小額貸款公司跨地區經營和競爭兼并。只有在這個基礎上冒出來的贏家才有生命力。只有這樣的贏家才能持續可靠地服務小微企業。現在我們的監管思維是有問題的,比如不允許小額貸款公司把利潤留存下來增加貸款的發放,也就是說不允許小額貸款公司長大。這不是完全違背國務院的政策精神嗎?
利潤與注冊資本有何區別?
增資擴股的程序之復雜,足以讓企業管理者發瘋。
政府不要指望銀行裝模作樣發放小微貸款。政府要允許甚至鼓勵銀行貸款給小額貸款公司,然后由小額貸款公司直接貸款給千千萬萬小微企業。市場分工就是如此。對銀行來講,這才是真正的風險分散。比如,
一家銀行貸款給200家小額貸款公司, 每家小額貸款公司再貸款給3000家小微企業。 在這方面,
國家開發銀行是銀行業的楷模,他們支持1000多家小額貸款公司。其它銀行為什么不愿意學習國家開發銀行的模式呢?
中國小微企業關乎億萬人民的生活,容不得馬虎大意。我緊急呼吁,丟掉那些對民生不疼不癢的壞習慣吧!(本文為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