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在2011年第三季度例會上重申,穩定物價仍為當前宏觀調控首要任務,并認為通脹壓力有所緩解但仍處在高位。 這意味著,在未來一段時期內,從緊的貨幣政策仍將主導市場,信貸規模短期內亦不會大幅放松。但是,央行的這一表態,明顯與部分中小企業的期望相違。 由地方政府出面,通過不同形式,力壓商業銀行放松信貸控制,已成為當下普遍的做法。據媒體報道,作為同處經濟發達地區的蘇南,由市長出面逼地方商業銀行放貸,已呈愈演愈烈之勢。 對于身處融資困境的部分中小企業,銀行是救還是不救?是遷就地方政府還是服從既定貨幣政策?已成為當下擺在銀行面前的艱難選擇。雖然理論上,可以通過盤活金融存量資產,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但盤活金融存量資產,一朝一夕顯然難以完成,對于當下“等米下鍋”的部分中小企業而言,直接或間接對其放貸已成為惟一可行的辦法。 放松信貸規模控制,當然可以贏取更多的掌聲:通過銀行系統給中小企業輸血,既可暫緩中小企業倒閉潮的出現,減少地方政府長期財政收入可能驟減的憂慮,更可避免因實體經濟受挫而引發的大規模失業。 但是,這與當前“穩定物價”作為首要任務的貨幣政策,顯然是一個巨大的沖突。 至于通脹持續高企的我國經濟,CPI已連續四個月居6%以上高位,2011年全年CPI高出年初計劃1.5個百分點已成定局。而我國今年既定的從緊貨幣政策,不僅是為了抑制物價上漲幅度,更為了收縮過去兩年粗放式的投資慣性,從而避免我國經濟可能出現的系統危機。 很顯然,與放松流動性可能導致我國經濟的系統風險相比,從緊貨幣政策引發的部分中小企業倒閉,對整體經濟所產生的負面影響要小得多。更何況,當下部分中小企業的倒閉,銀行信貸收縮僅是表層因素,除了歐美債務危機導致的全球外需大幅減少外,相當部分原因卻源自其內在——金融投機過多、產業升級過慢、非關聯擴張過快、企業治理過亂等。 相對放寬對中小企業倒閉的容忍度,并非意味著銀行可以置身事外,而是必須要認清當前宏觀調控的主次矛盾。銀行在堅持從緊貨幣政策的同時,應盡快降低我國銀行金融業的準入門檻,給予民間金融相對合法的地位,并積極引導“高利貸”走向合規經營之路。 而如果我們不對中小企業倒閉的原因進行深入分析,不對“高利貸”等形式的民間金融進行合理疏導,而僅是應急式地大開信貸閘門,其結果雖可解中小企業的一時之需,但難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并且,在這個過程中,極可能導致部分中小企業的信貸依賴,從而延緩其轉型升級的步伐,并會給我國銀行業的未來形成巨大的壞賬隱患。 這并非沒有可能,回顧我國銀行業改革的歷史,因給實體經濟救急或過于遷就地方政府,大開信貸閘門后曾多次形成風險。如1992年至1999年為配合各地政府大上項目,我國銀行業在這個階段形成的壞賬額度曾高達4萬億元,工農中建交五大行的財務嚴重資不抵債,最終由中央政府通過財政發債、外儲注入、財務重組等手段予以買單。而在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全面爆發后,我國為避免經濟遭受打擊,除中央政府4萬億元的直接投資外,更是鼓勵各大商業銀行放松信貸控制,支持地方政府加大投資規模,其結果即是今天不良貸款率高達10%左右的逾10萬億元地方債務,以及持續高企的通貨膨脹。 面對部分中小企業的倒閉,以及實體經濟的增長減緩,我們應系統分析、綜合權衡,從源頭上解決其融資困境,而不是急切放松信貸控制,將部分中小企業倒閉的風險轉嫁給銀行,從而給銀行的未來發展埋下隱患,并將“價格穩定”的首要任務功虧一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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