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十二五”時期,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將由1.78億增加到2.21億,平均每年增加860萬老人。同時,由于近年來我國大量青壯勞動力從農村流入城市,使得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高于城市,形成了老齡化城鄉倒置的嚴峻格局。
農村更“老”的結論,聽起來讓人揪心。因為,農村無論在物質條件還是精神生活上,都落后于城市。就個體來講,農村家庭收入普遍低于城市,農村老人財富積累遠不如城市老人;從整體來講,農村地區公共福利事業、社會保障體系也遠遠落后于城市,保障水平非常有限。“未富先老”在農村地區更加明顯,農村養老的“短板”可以歸結為三個方面:缺物、缺錢、缺人。
應該說,城鄉老齡化程度的失衡,是長期以來城鄉二元結構的直接后果。在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當中,包括青壯年勞動力在內的優質資源大量向城市集中,拉大了農村和城市的差距;以“養兒防老”為主導的農村養老模式長期得不到改變,難以與建立在社會保障之上的現代養老模式對接。因此,補齊農村養老的“短板”,既要推動從地方政府到群眾思想觀念上的轉變,更須采取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首先,應當加強農村養老福利事業建設,解決農村養老“物”的問題。近年來,一些地方已經嘗試把農村五保困難老人集中到敬老院,但由于發展時間短、財政資金投入不足,農村敬老院普遍面臨屋舍簡陋、交通不便、物資供應不足的困難。因此,在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村養老建設的同時,還須加大政府財政的投入,為農村地區興建一批質量可靠、管理科學的養老機構,為農村養老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
其次,完善農村地區養老醫療保險制度,解決農村養老“錢”的問題。當前,普惠式的農民養老保險已經在一些地方試點,醫療保險的“鄉村版”新農合也逐漸實現了全覆蓋。但客觀來講,兩種保險的保障水平仍然很低,難以滿足農村地區老人生活和醫療的需要。事實上,相對于“收入高、保障也高”的城市而言,社會保障在農村有更大的作為,這也是“城市反哺農村”最緊要的領域。
此外,應當引導年輕人投身農村建設,為贍養老人創造“人”的條件。農村養老難,勞動力短缺是一大因素。一方面,很多農村老人的子女在城市工作生活,老人的日常生產和生活缺少年輕人幫助;另一方面,農村養老服務機構缺乏專業護理人才。大城市人滿為患、農村卻留不住年輕人,這就必然導致農村人口結構越來越“老”,從而制約農村養老事業的發展。要打破這一制約,需要增加農村養老服務崗位的吸引力,還要清除農村老人投靠城市子女的政策障礙,方便子女就近贍養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