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長假剛過,國家發改委宣布從9日零時起下調成品油最高零售價格,汽柴油均下調300元/噸,這是16個月來首次下調成品油價。2009年5月成品油定價機制實施以來,中國成品油價格一共調整了12次,其中9次上調,這是第3次下調。 面對各種批評,發改委官員依然否認他們追漲快、殺跌慢。估計在其看來,他們所做的可能是對市場最恰當的反應。發改委編制的2008年以來國際國內油價比較表,十分清楚地顯示了國內成品油價格上漲和國際油價的正相關性。言下之意,發改委認為上調多、下調少是市場使然,而不是管制后果。且大陸成品油零售價格似乎還低于境外一些主要經濟體。即使沒有本輪下調,標號大抵相同的汽油也比香港低近35%。中國消費者在此期間享受了價格管制的好處,漲多跌少算什么? 但問題是對這種管出來的成品油價格,整個市場卻無人開心! 比如掏錢買單卻無權置喙價格的消費者不開心。理由明擺著,國際油價漲跌互現,但中國成品油漲多跌少,且追漲快殺跌慢,消費者沒感到有什么好處。 中國的石油巨頭也不高興。中石化幾乎在每次股東大會上面對媒體和投資人都要求煉制業務完全放開,因為它需要擺脫國際油價波動造成的損失。中石油、中海油也經常要求國家將成品油定價權下放給自己。 說實話,這個要求不過分,一個企業主要業務沒有定價權應該是很無奈的。但我們一時還難以接受成品油定價權交給石油巨頭。大家雖然都煩價格管制,但消費者更怕壟斷巨頭唯利是圖。在這個怪圈里,人們不僅想不出什么好辦法消除各種不滿,還忘記了——市場上根本就沒有什么東西的價格是政府制定出來的。 其實商品的市場價格是市場交易結果,這本是一個常識。政府可以有物價部門,來監督交易過程中是否有價格欺詐等行為,但卻不能、也沒必要設置一個專門的機構,對企業進行所謂價格制定和指導。換言之,政府可以、也應該受理消費者的價格投訴,但卻不能、也不應該決定消費者和供應商的交易價格。 比如因行業特性使然,成品油價格易受壟斷企業行為影響,政府應出面監管,限制和消除壟斷企業對消費者的不公。而中國成品油價格來自發改委的定價機制,表面看壟斷企業無權擅自定價,似乎以政府名義能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但實際情況卻相反。 因為這種情況下,消費者不知向誰投訴成品油價格的不公!投訴石油巨無霸壟斷?價格卻不是它們制定的,它們只是執行機構;若投訴發改委,這將是行政訴訟。就一種消費品的價格,消費者和政府打官司,而獲得壟斷利潤的石油巨頭卻置身事外,怎么看都不正常。且政府行政權力還加深這種不正常。因為,發改委在以成品油定價機制為基礎制定價格時,一般以紅頭文件形式下達給石油巨無霸和各地物價部門。若說政府這是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是對壟斷可能形成的市場不公的限制,還不如說是把自身信用和行政權力讓渡給了壟斷企業。眾所周知,壟斷企業一旦和行政權力結合起來,消費者在市場上基本就沒有任何來自制度的保護了。 而發改委似乎遠未意識到這個惡劣后果。這次調價,發改委召開媒體通氣會說,正在醞釀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且有望年內推出。但不論怎么改,只要還是它在實施定價,就不會有本質變化。道理同樣簡單,市場根本不需要行政管理的定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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