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媒體報道稱,美國福布斯雜志最近推出“稅負痛苦指數”榜單,中國內地的“稅負痛苦指數”位居全球第二。我國一些專家認為,國際上衡量一國稅負高低,通常以“宏觀稅負”來考察,即一國稅收總量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例來表示。福布斯稅負痛苦指數這把尺子本身就不合理,以這把尺子量出來的數據結論自然是不科學的。以“宏觀稅負”衡量,我國稅負并不高。 中國稅負高不高?中美物價孰高孰低?一些專家的觀點與公眾的感受總是相差甚遠。按說,專家站在專業角度分析問題,得出的結論應該比“感受”更科學;然而令人擔心的是,某些專家的“專業角度”是經過了刻意選擇的,而非全面和客觀的。 福布斯的“稅負痛苦指數”可能不完全可信,不能反映真實情況;然而以國際標準“宏觀稅負”衡量我國稅負水平,同樣不客觀。 首先,稅收總量占GDP的比例,只是單向反映征收水平,不能反映稅收返還情況。不爭的事實是,我國稅收收入返還于民生的比例很低,大部分被用于政府工程、行政開支等。國富民窮格局的存在與加劇,證明著這個問題。 其次,忽略了收入與物價因素。同等比例的稅負面前,收入越高,痛苦感受越低;物價越低,痛苦感受越低。專家列出的數據是,2007年美、日、德、法的宏觀稅負分別為27.9%、28.3%、36.0%、43.5%;2009年我國宏觀稅負為21.7%,比上述國家均低。但我認為,要做到客觀比較,還應該對比一下各國的人均收入與物價水平。“中國,吃一次肯德基30元,下館子最少100元,買輛車最少30000元(夏利);美國,吃一次肯德基4美元,下館子40美元,買輛車最多30000美元(寶馬)。”這是一些旅美人士考證的情況;而黨報文章認為,不能只對比奢侈品消費,北京在公共交通、人工、知識產權的產品和服務等方面的價格則比紐約低很多。但是,比紐約價格低的比較還是忽略了收入因素。有財經評論人士算了一個賬:美國2010年人均收入大約為5萬美元,相當于人民幣32萬元;北京2010年城鎮居民年人均收入29073元;紐約CBD附近一居室租金最低為6400元人民幣,北京為3000元人民幣,與人均年收入相比較:紐約為2%、北京為10.3%,北京是紐約的5倍。相差5倍的基本生活價格、10倍多的收入差距,單以宏觀稅負上的幾個百分點證明我們的稅負水平不高,絕不科學。 再有,我國實行低工資高物價,征收過多的商品價內稅,而不是西方國家實行的高工資低物價,更多的是商品價外稅,比如所得稅、財產稅等。這種窮人富人一律“無差別納稅”,加重著占人口大多數的低收入者的稅負。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政府財政統計年鑒(2007)》公布的2006年數據,中國商品中所含的稅比任何一個發達國家都高:是美國的4.17倍,是日本的3.76倍,是歐盟15國的2.33倍。“稅負痛苦”,無疑是窮人感受更深。 我認為,專家們應該全面客觀分析評價中國的稅負水平以及同各國的對比情況,而不是選擇性對比;專家觀點應當只惟專業和科學精神,避免附帶其它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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