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業(yè)的“捕鼠”行動正在不斷升級! 上周傳得沸沸揚揚的前交銀施羅德基金經理鄭拓,經證實雖曾被警方調查,但目前尚未被采取強制措施,仍然保持自由身;而曾經的“基金業(yè)大佬”李旭利則是目前涉嫌因“老鼠倉”被刑拘的“公轉私”第一人,也是目前涉案人員第一位曾任職公募基金投資總監(jiān)級別的人。 從最初的唐建、王黎明到現在的李旭利,這樣算來,這已是迄今為止第四輪基金經理“老鼠倉”系列調查了。 基金老鼠倉,它不僅損害廣大投資者的利益,也嚴重危害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fā)展,因此,打擊基金業(yè)的“碩鼠”,絕對不能手軟。 為打擊資本市場日益猖獗的內幕交易,去年11月起,證監(jiān)會、公安部、監(jiān)察部、國資委、預防腐敗局五部委聯手發(fā)布《關于依法打擊和防控資本市場內幕交易的意見》。意見提出,要充分認識內幕交易的危害性,加強內幕信息管理,對涉嫌內幕交易的行為,及時立案稽查,從快作出行政處罰,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我們看到,在監(jiān)管層的嚴厲打擊之下,今年已有原光大保德信基金經理許春茂、原國海富蘭克林基金經理黃林因涉嫌“老鼠倉”被依法查處,其中許春茂已被移送公安機關,黃林則被取消基金從業(yè)資格,并被處以30萬元罰款及市場禁入。 “捕鼠”行動,成效顯現。但是,從現實角度來看,粗糙簡單的內幕交易會減少,但是隱秘的交易還是會有,并不能完全杜絕整個行業(yè)“老鼠倉”現象。因此,對于資本市場的“碩鼠”,我們需要持之以恒嚴厲打擊。 在這方面,監(jiān)管層明確提出過:“任何機構和個人都不能觸犯"老鼠倉"、非公平交易和各種形式的利益輸送這三條底線,否則將受到嚴厲的查處”;”對于老鼠倉等違法行為的態(tài)度是鮮明的,發(fā)現一起,嚴厲查處一起,堅守三條底線不動搖。對于基金行業(yè)要加強監(jiān)管、放松管制。“ 與此同時,對這些基金經理的處罰力度也在逐漸加大:從最初的“取消基金從業(yè)資格、沒收違法說得、罰款50萬、七年市場禁入”,到第二批的“取消基金從業(yè)資格,沒收其違法所得、罰款400萬、終身市場禁入”,再到第三批的“有期徒刑一年、沒收其違法所得、罰款31萬”。 應該說,這將在業(yè)界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當然,在為嚴厲打擊“老鼠倉”的叫好的同時,筆者認為也應該加以正確疏導,這樣才能防范于未然。在嚴打老鼠倉的同時,對于基金從業(yè)人員的正常股票投資需求應該加以疏導實施陽光監(jiān)管,而不是“一刀切”地禁止,“一刀切”結果往往會適得其反。 “老鼠倉”,想要讓其真正消失,還是需要從制度上解決基金從業(yè)人員的正常證券投資需求并加以陽光監(jiān)管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 疏導,似乎勝于堵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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