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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7 作者:郭克莎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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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最終消費率大幅度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其帶來的影響已經引起普遍關注。這些年,國家在提高消費率方面采取了很多政策措施,但作用還不明顯、持續性不強,消費率下滑的趨勢尚未根本扭轉。因此,必須更加深入地研究提高消費率的思路,結合短期政策與長期戰略,加快建立擴大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主要建議是: 第一,深入研究我國所處發展階段居民消費變動的規律和特點。當前我國已處于人均GDP4000—5000美元的發展階段,但區域之間差別較大,一些直轄市的人均GDP已超過10000美元,一些沿海省區人均GDP達到7000—8000美元,而一些西部省區的人均GDP還只有2000美元左右。如此大的收入水平跨度,使消費市場具有豐富性、多層次性,各地消費取向、熱點等也具有較大差異,同樣的收入和消費政策會產生不同的效果。因此,我們要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的基本國情和消費傳統,研究這個發展階段居民消費水平變動、消費結構升級的規律和特點,為制定消費政策提供理論依據。主要研究內容包括:一是收入增長與消費增長的關系,什么樣的收入結構有利于消費需求持續擴大;二是人口城鎮化對居民消費傾向的影響,哪些城鎮化模式更能促進居民消費的增長;三是居民消費結構升級的不同特點,擴大消費的不同取向;四是大宗消費的構成、分布和發展趨勢,消費熱點的形成和轉變;五是服務性消費的比重、構成和發展方向;六是老年消費的興起過程、擴展速度和演化規律。這些研究要根據我國人均收入增長的趨勢,區域之間消費市場的聯系和演進特點進行。 第二,采取多種政策措施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我國最終消費率尤其是居民消費率低,根本性問題是收入分配結構不合理。一是在國民收入分配中,企業收入和政府收入的比重上升,居民收入的比重下降,全社會可用于投資的部分過大,用于消費的部分較小。二是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呈擴大趨勢,高收入群體儲蓄率高、消費率低,而中低收入群體的消費增長受到收入增長的制約,導致整個居民的消費傾向較低。因此,要抓緊制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推進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調整,加快提高中低收入居民收入水平。(1)加強對初次分配的調控和監管,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勞動報酬的比重,加大對勞動、技術等要素參與分配過程的支持和保護,加強對資本、管理等要素主導分配過程的調節和監管。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尤其是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建立健全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完善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制度,促進勞動報酬與勞動生產率同步增長。同時,完善國有企業高管收入與經濟效益掛鉤制度,建立健全對壟斷行業、壟斷企業收入監管制度。(2)加大對再分配的調節力度。進一步運用稅收、補貼、轉移支付、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等手段,調節收入分配關系,提高低收入居民收入,遏制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未來幾年調節再分配的重點:一是積極推進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在今年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基礎上,加快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繼續降低中下收入群體的稅負,加大對高收入群體的調節力度。二是全面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確保建設質量和公平分配,真正使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受益;同時推進房地產稅收體系改革,擴大和完善房產稅制度。三是繼續增加對城鎮低收入群體和農民的補貼,完善對低收入群體發放價格補貼等機制,降低物價上漲對低收入居民的影響。四是全面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增加公共醫療、教育等支出,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強社會化養老體系建設,減少城鄉低收入居民未來支出負擔。(3)積極發揮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加快發展社會慈善事業,鼓勵個人、企業、社會團體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幫助低收入群體提高生活能力。(4)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來源。在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多方面拓寬居民收入渠道,在發展經濟、活躍市場的基礎上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和比重。一是支持居民通過勞動、技術、知識等要素增加收入。努力營造就業、創業、兼業的良好制度條件和政策環境,鼓勵支持各類人群通過提供家庭服務、社區服務、市場服務等增加收入。二是創造條件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等收入群體財產性收入主要依靠資本市場尤其是股票市場投資收入,過多的
“炒房”收入是一種不正常現象。在當前市場流動性過多、物價和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情況下,應當實施積極的資本市場政策和綜合措施,加快基礎性制度建設,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引導居民資金進入并獲得合理投資收益。要規定上市公司必須實行較高的分紅比例
(如達到凈利潤的40%—50%以上),使全體股民共享經濟快速發展的成果。三是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建設,保護居民合法收入,取締非法收入,降低灰色收入比例,形成政策引導、市場調節和公開透明、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第三,建立促進消費的宏觀調控模式和機制。長期以來,我國的經濟發展規劃基本上都是增加供給,投資被當做擴大生產和供給能力的方式,而消費需求則被當做一種自然的存在形式。宏觀調控模式中促進投資和出口的手段較多,而調節消費的手段明顯較少;財政支出模式也是以支持投資和出口為主,支持消費的方面明顯較少。在應對東亞金融危機和國際金融危機的過程中,國家出臺了一些鼓勵居民消費的政策措施,但并沒有建立起穩定的調控機制。特別是各級地方政府,習慣于把主要精力用在招商引資、增加投資項目上,很少從擴大消費角度考慮問題、采取措施。為促進需求結構調整,扭轉消費率下滑的趨勢,必須盡快改變觀念和做法,建立有效的調控模式和機制。一是把促進消費作為調控需求結構的重點。未來一段時期,我國需求調控政策的基本取向是逐步降低凈出口比重,保持投資穩定增長,大力提高消費率。加強消費調控的主要理由是,現階段居民增加儲蓄、各地擴張投資的趨勢很強,市場機制難以有效促進消費擴大。最近美國經濟學家魯比尼指出,如果中國不使固定資產投資向消費轉移,將有一天沒有項目可投資。擴大消費已成為我國投資可持續增長的重要依托。國家“十二五”規劃綱對提高消費率的政策導向是明確的,但未提出具體數量目標,還要進一步在詳細規劃或專項規劃中制定必要的發展目標,并綜合運用金融、財稅等手段來實現。二是提高財政支出用于支持消費的比重。政府財政支出要改變長期形成的支持擴大供給能力的模式,逐步降低支持投資和出口的支出比重,提高支持消費的支出比重。這包括在保持公共投資穩定增長的同時,增加公共消費的支出;在繼續保障和改善民生、發展各項社會事業的同時,增加促進居民消費的支出;進一步發揮民間資本在投資領域的積極作用,更多地把財政資金用于消費領域。三是推動地方政府建立擴大消費的機制。轉變地方政府過度依靠投資發展經濟的思維和行為模式,而更多地依靠擴大居民消費來拉動經濟。促使各地政府把追求GDP增長轉變為追求居民收入增長,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低收入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費傾向,擴大消費市場規模,增強本地消費需求對經濟發展的拉動力。 第四,進一步研究實施鼓勵居民消費的中長期政策。今年鼓勵消費政策有一些調整變化,但不應該是消費政策的收縮或撤退。我國現階段的消費政策不能是一種短期政策,而應當適度中長期化。主要理由是:一方面,當前消費需求變動的影響加大。世界經濟復蘇緩慢曲折,波動反復,我國面對的外部環境復雜多變,而4萬億投資計劃已基本結束,投資不能再繼續擴張;同時房地產市場進入深度調整期,需求收縮的壓力加大、不確定性因素增多,如果消費增速持續性下滑,可能引起經濟較大波動。另一方面,調整需求結構要依靠持續性政策的推動。我國內需與外需結構的調整已刻不容緩,投資與消費結構的調整也到了關鍵階段,而短期內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費傾向難以較大改變,前兩年出臺消費政策的效應已經遞減,需要中長期消費政策的推動。 進一步研究促進居民消費的政策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是:有利于改善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和消費條件;有利于支持產業結構調整優化;有利于促進居民消費結構升級;有利于擴展現代消費方式;有利于改善經濟發展的資源環境狀況。綜合起來,可中長期實施的消費促進政策包括:一是家電下鄉、汽車下鄉的政策。家電下鄉政策要擴展到城鎮低收入居民和進城農民工家庭,間接提高低收入居民收入和消費能力。二是家電、汽車等大宗商品以舊換新政策。既可帶動相關產業調整升級,又能加快資源循環利用,減少環境污染。三是支持服務性消費政策。如支持文化消費、健身消費、旅游消費、社區服務、家庭服務、老年服務等消費政策,帶動居民消費結構升級。四是支持節能產品、新能源產品消費政策。政策范圍可擴大到各類節能、運用新能源的家電、汽車、建筑等產品。五是支持消費信貸和新型消費業態發展政策。在加強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上,擴大現代消費方式的規模和比重。這些消費政策,要精心設計,規范運作,不斷完善配套措施,增強可持續性;還要努力降低商品流通、居民出行費用,改善消費服務設施,加強市場監管,優化消費環境。 同時,要研究減少高檔商品消費限制的政策。長期以來,我國對進口的高檔或名牌消費品實行高關稅政策,使其價格大大高于國外,這實質上是限制消費進口高檔商品。據商務部調查,手表、箱包、服裝、酒、電子產品等5類產品的20種品牌高檔消費品的價格,我國內地比法國高出72%,比美國高出51%,比香港也高出45%左右。近幾年,隨著我國居民收入提高和消費升級,對高檔消費品的需求比重上升,國內居民每年花掉2000億元人民幣從境外購買名牌商品。為適應這種消費升級的趨勢,有必要適當降低進口高檔消費品的關稅稅率,引導境外購物需求向國內市場回流。這對我國關稅收入、國產消費品市場的影響并不大,但有利于提升中高收入群體的消費傾向,帶動國內高端消費和相關需求擴大,還有利于促進國內高檔消費品的開發和生產,加快國產品牌的崛起和發展。 第五,著力增強城鎮化對擴大消費的促進作用。城鎮化拉動需求的根本動能,不在于城鎮自身建設和城鎮居民消費的增加,而在于城鎮發展為農民提供安居樂業之所和農民消費方式的深刻轉變。我國在這方面的主要問題一是進城農民工沒有真正轉化為市民,制約消費方式轉變和消費需求擴大;二是城市建設脫離實際過度擴張,影響城鎮化拉動消費的作用及可持續性;三是產業發展空間制約就業機會增加,弱化了城鎮化拉動收入和消費增長的效果及穩定性。 加強城鎮化對消費需求的帶動效應,必須深化城鄉體制改革,統籌城鄉發展,扭轉城市自我發展的傾向,推動城鎮建設與人口城鎮化相互促進、協調發展,使城鎮化真正轉到帶動農村人口有序進城、擴大就業、增加收入、轉變消費方式的軌道上來。(1)合理選擇有利于擴大消費的城鎮化模式。穩定和完善大城市的發展格局,繼續發展中等城市和城市群,加快小城鎮和小城市發展。加強大城市對中小城市、小城鎮,城市對鄉村的帶動作用,全方位擴大城鎮化對消費的拉動效應。未來一段時期,加快城鎮化并增強其對擴大消費作用的重點在中西部,要在中西部一些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的區域,培育和發展一批城市群,促進經濟增長和市場需求空間由東向西、由南向北梯次拓展。(2)加快完善有利于城鎮化拉動消費的條件。一是逐步把符合條件的進城農民工及其家屬轉變為城市居民。以有穩定就業崗位農民工和因城市建設征地失去承包地農民的身份轉變為重點,解決農村人口在城鎮落戶的問題,使他們在勞動就業、工資待遇、子女教育、社會保障、醫療、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務方面享有與城鎮居民相同的待遇。研究采取措施激活農民擁有的資產,合理配置,增強農民進城的經濟能力。二是因地制宜加強中西部小城鎮投資建設。改變城鎮化投資過度向沿海大城市傾斜、中西部小城鎮投資嚴重不足的狀況,完善土地、財稅、金融、投資等配套政策,建立加快小城鎮發展的體制機制。支持各地進行探索和創新,多種方式發展多種模式的小城鎮,特別是搞活投融資機制,積極利用民間資本推進中西部小城鎮發展。三是促進城鎮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逐步把進城農民工及其家庭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范圍,加快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增加中小套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供應,搞活二手房市場和住房租賃市場,抑制房價、房租過快上漲,多渠道滿足低收入居民住房需求。(3)積極促進東部沿海產業向中西部轉移。區域產業轉移是解決工業化與城鎮化矛盾的一個重要出路,有利于減少勞動力遠程流動,提高城鎮化對中西部就業、收入和市場的拉動作用,增強全國消費需求增長的動力。要深化改革和調整政策,加強中長期規劃和政策導向,把原來在東部沿海實施的一些優惠政策應用到中西部有區位優勢的地區,促進生產要素特別是資本向中西部回流,使區域產業轉移盡快取得實質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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