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IPO(新股首次公開發行)市場火熱,保薦人收入“水漲船高”。統計顯示,目前內地市場74家保薦機構,1800多位保薦人,其平均年薪超過100萬元。有機構在1800多位保薦人中選出最活躍的100位,據測算,這100位“精英”,去年平均年薪竟高達608萬元,其中最低的258萬元,最高的則超過2000萬元。
保薦人如此高收入,讓人羨慕不已。但羨慕的同時,不少投資者也提出質疑:高收入是否與高付出、高責任相對等,保薦人百萬年薪究竟值不值?就在日前,當上市公司半年報披露落幕,保薦人上半年業務質量“成績單”也隨之出爐。來自Wind資訊的統計顯示,今年以來新上市的209家公司中,不乏業績“變臉”者,28家公司上市之初便宣告業績“變臉”,而如果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之后的凈利潤同比數據來看,業績“變臉”公司更是多達44家。從這份“成績單”來看,這些高薪保薦人并沒有盡到很好的職責。
所謂保薦,顧名思義就是推薦加擔保。保薦人的工作職責,應是輔導和推薦企業IPO上市,對企業負責的同時,也要對企業規范運作、真實信息披露等進行持續督導,對投資者負責。然而,內地資本市場的現實情況是,企業IPO項目成功,才是保薦人獲得高傭金、高收入的前提,否則只能“白忙活”。在這種情況下,保薦人大多與企業、與發行人“穿一條褲子”,在保薦過程中只薦不保,或者只薦難保,已是公開的秘密,他們只是和發行人一起將公司“包裝”上市。而為拿到更高更多的傭金,也就不乏保薦人對企業的盈利能力和經營前景夸大吹噓,甚至捏造事實、虛增業績等。這也是眾多公司新上市不久就遭遇業績“變臉”原因之一。
在這種情況下,保薦人的高收入,是對市場投資者的不負責任,從某種意義上講,更是以犧牲部分投資者利益為代價的。筆者以為,當“保薦人百萬年薪值不值”這一問題被拋出,引起投資者熱議,這早已不只是回答“值”或者“不值”那么簡單,而是對保薦人隊伍建設、市場規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于當前保薦人高收入下的不作為,監管部門理應及時查實,給予相關保薦人嚴厲懲罰,而不僅僅是黃牌警告。同時,如何改進保薦人的薪酬結構,將其收入與市場責任掛鉤,也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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